金属非金属矿山技术规程完整
金属非金属矿山技术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技术规程 众兴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技术部众兴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技术部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零一二年十月 目目录录 第一篇矿山地质部分 5 5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矿山勘探工作的划分及其要求 5 第三章地质编录及矿山地质图件 6 第一节编录质量要符合下列要求 6 第二节生产矿山应建立健全下列图件 6 第三节生产矿山应具备下列表格资料 7 第四节生产矿山应具备下列文字资料 7 第四章储量计算 7 第五章地质监督和矿产资源保护 8 第一节监督范围 8 第二节监督职能 9 第二篇矿山测量部分 9 9 第一章总则 9 第二章采掘验收标准 .9 第三篇地下开采部分 1111 第一章总则.11 第二章建筑物保护和开采移动范围 .11 第三章矿床开拓 .12 第一节一般规定 .12 第二节开拓方法分类 .13 第三节开拓方法技术规定 .14 第四章井巷掘进与支护 .18 第一节一般规定 .18 第二节平巷(硐) .18 第三节斜井和斜坡道 .19 第四节竖井 19 第五节天井和溜井 .21 第六节硐室 21 第七节井巷支护 .22 第八节巷道掘进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23 第五章采矿方法 .26 第一节空场采矿法 .28 第二节留矿采矿法 .30 第三节充填采矿法 .31 第四节崩落采矿法 .33 第五节相邻矿脉的开采 .37 第六节特殊矿床开采 .37 第七节矿柱回采 .38 . . 第八节地压管理和采空区处理 .39 第九节采矿作业 .40 第十节凿岩 41 第十一节爆破作业 .41 第十二节采场运搬 .42 第十三节充填 43 第十四节运输 44 第六章矿井提升 .46 第一节竖井提升 .46 第二节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九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十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四篇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 . 斜井提升 .53 压气 54 通风防尘 .56 一般规定 .56 矿井通风 .58 局部通风 .60 防尘 .60 供水、防水和排水 .61 供水 61 防水 61 排水 62 电气设施 .63 一般规定 .63 照明 64 . . 6 65 5 总则 65 矿床开拓 .65 露天开采境界和采掘要素 .66 开采境界 .66 采掘要素 .67 陡帮开采 .67 采剥作业 .68 一般规定 .68 穿孔作业 .68 爆破作业 .68 矿岩铲装 .69 矿岩运输 .70 一般规定 .70 汽车运输 .70 胶带运输 .71 人力运输 .71 边坡管理 .71 通风防尘 .72 露天与地下联合开采 .72 露天开采部分 第五篇生产技术管理标准部分. . 7 73 3 第一章采掘(剥)技术计划管理标准 .73 第一节一般规定 .73 第二节采掘(剥)技术计划的内容 .74 第三节采掘(剥)技术计划的实施 .74 第二章采掘(剥)设计管理标准 .75 第一节一般规定 .75 第二节设计阶段和分类 .75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 . 设计文件的一般要求 .75 设计服务 .75 采场技术管理标准 .76 一般规定 .76 采场单体设计 .76 出矿管理 .76 采场验收 .77 第一篇第一篇矿山地质部分矿山地质部分 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1.0.1 矿山地质是为保证和发展矿山生产所进行的一切地质工作的总称。矿床从 转入地质勘探开始到矿山设计、 基建、生产直到矿山闭坑等不同阶段的各项地质工作, 均属于矿山地质工作范畴。 1.0.2 矿山必须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地质机构 ,配备足够的人员和仪器、设备,以 保证完成矿山地质工作任务。 1.0.3 矿山地质部门应根据矿床的成矿条件,有计划地对矿区边部、深部和外围进 行找矿勘探,不断增加矿山保有储量;加强矿区生产勘探,提高对已知矿体的勘探程度, 提供生产所需的工业矿量。 1.0.4 矿山地质部门应做好日常地质编录、取样等基础工作,不断补充和完善矿山 地质资料,为采掘(剥)生产提供正确的依据。 1.0.5 矿山地质部门应参与矿山设计与基建的地质工作,以及矿山生产建设规划、 矿山采掘(剥)技术计划和工程设计的编制与审查。 1.0.6 矿山地质部门应定期计算并分析地质储量和生产矿量的保有情况;对矿产 资源的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和采掘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以及矿石损失、贫化管理。 1.0.7 矿山地质部门应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 ,提高矿山工作水平, 促进矿山地质工作现代化。 第二章第二章 矿山勘探工作的划分及其要求矿山勘探工作的划分及其要求 2.0.1 矿山勘探按工作目的和范围划分为地质勘探、基建勘探和生产勘探三类。 2.0.2 矿山地质勘探是对经过详查阶段 ,证实具有工业价值并拟近期开采利用的 矿床进行的勘探工作,或为已建矿山扩大生产能力而进行的矿区找矿勘探工作。 一般按 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范,探求各级储量,提交作为矿山建设或扩建依 据的地质勘探报告。其主要要求是: 1.围绕生产矿区开展地质勘探 ,查清矿床分布范围 ,寻找盲矿体,为矿山的近期 和长期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2.对前阶段地质工作未达到工业储量控制程度的矿体、矿段进行详细勘探或补 充勘探,求取工业储量,为矿山的扩建或延伸开拓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3.进一步查明矿床中的有用伴生矿产,探明其性质、分布和质量,作出工业利用 评价,为矿山制定产品方案提供地质依据; 4.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查清矿床(区)水文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及 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作出技术分析和评价; 5.进一步开展矿床地质研究,总结矿山地质勘探工作方法和经验,指导矿区地质 勘探工作。 2.0.3 矿山基建勘探是在新建或扩建阶段出现下列问题时所进行的勘探工作: 1.B 级储量在数量和质量上不能满足开采设计要求或未分布在首选地段; . . 2.首采地段内的平行小矿体(特别是上盘)或主矿体上端边界不清; 3.须分采分选的各矿石类型界限及数量未予探明; 4.须分采的氧化矿界限不清; 5.基建范围内规模较大的断层、破碎带、岩脉的分布及其破坏程度尚未查清; 6.较大矿体的边界能圈定。 2.0.4 矿山生产勘探是为保证矿山均衡生产、提高矿床勘探程度、增加工业储量 和为深入研究矿床(体)地质特征所进行的探矿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1.采用一定的探矿手段或利用部分生产工程,正确圈定矿体边界; 2.进一步查明矿产质量及矿石类型、 品级的分布,准确圈定矿体氧化带、 混合带、 原生带,必要时圈定出富矿带和贫矿带; 3.按阶段(台阶)、矿块重新计算矿石储量,提高储量级别; 4.详细查清近期开采地段的矿床水文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及矿石加工技术条 件; 5.寻找在地质勘探时漏掉的存在于主矿体上下盘或边部、 分枝、 平行再现等盲矿 或小矿体; 6.深化矿床地质综合研究,总结成矿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