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障建筑机械及设备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规程。 一、一般规定 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 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并应经过专业培 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 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状况,不得擅自 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它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证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操作室。 3、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 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 经常 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 实行多班组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 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 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头 发应束起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 备的条件, 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因素, 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7、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施工任务和安全 技术措施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 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 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 置应完好齐全, 有缺陷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 10、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排队故障后方 可使用。 11、 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可说明理由后拒绝执行,由于发令 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2、 新机械及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试验规程》(JGJ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规程规定。 13、 机械集中存放的场所,应设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 型内燃机械应设置灭火器;机房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4、 变配电所、氧气站、乙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 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并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15、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 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 16、 使用机械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要求。 17、 停用一个月和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 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浸泡、锈蚀等措施。 18、 机械使用的润滑油 (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型号、 种类、 牌号,并要按时、按季节、按质更换。 19、 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 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和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处理。 20、 汽车及自行式轮胎进入市区公路时,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 。 二、设备管理 1、 设备的购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 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新购设备应证件齐全、有效,如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并经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方可购买。 2、 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 3、 采购二手机械设备时,必须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单 位,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安全性能进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可购买, 并且办好有关技术档案的交接手续。 三、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1、设施的采购:设备租赁公司负责编制、发放施工生产设施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并对项目部施工生产设施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 (1)项目部生产的需要填写《施工设备需用计划》 ,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后报设备租赁公司,设备租赁公司根据项目部需要进行调配。 (2)设备租赁公司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填写《生产设 施配置申请》 ,注明设施名称、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报 总经理批准后,由项目部负责按排采购或自制的有关事宜,物资公司具体实施 采购,采购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3)需要自制的设施由使用部门提出,由使用部门自行设计,经主管生产的 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租赁公司组织加工制造。 2、设施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完成的设施,由项目部检查是否具备一套预防设施在运行过 程中产生的噪音、尾气排放、运输遗撒等管理程序,是否具有防潮、防雨、防 风、防尘、防漏电等安全防护措施,由设备租赁公司进行安装调试,确认满足 要求后,由设备租赁公司和项目部在《设施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并记录设施 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 《设施验收 3 单》由设备租赁公司保管。低值易耗的工装、卡、量具等由使用部门自行验收; (2) 各项目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且符合下列要求: a)固定连接牢靠,无松动、松旷现象; b)机械运转平稳,无异响和震动; c)机械设备运转部位密封良好,无泄露现象; d)机容整洁,标志齐全。 (3)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租赁公司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施验收 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设备租赁公司对验收合格的设施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施管理卡》 和设施档案,并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登记; (5)设备租赁公司根据合格的设施验收单办理登记和建档手续;低值易耗 的工装、卡、量具等由仓库凭设施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 四、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1、资质控制 大型设备装拆必须选用相应资质的单位和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大型设备 的拆装过程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拆装。 2、施工方案的控制 大型设备拆装前应由企业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专项 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工程项目部和企业相关部门会签,报企业技术负 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过程控制 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当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项目部交 待安全作用说明,在拆装过程中实行监控和管理。 4 监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是否完整; 设备安装拆卸的施工企业和做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相符; 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是否验收; 机械设备的拆装程序和过程控制是否按照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 机械设备拆装的专业施工企业的监控人员是否到位; 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检查验收工作是否进行; 监控内容必须要有书面记录。 4、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自检、自查以外,并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委托相应的检测机构对机械设备实放检测,经检测合格, 取得合格证书后, 方可使用。 五、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 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2、制定应急救援计划,编制救援方案及所使用的设施,并对相应人员进行 技术培训和实地演习。 3、建立救援设施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对可能发生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