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零一三年九月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目目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第二章第二章 第三章第三章 第四章第四章 第五章第五章 第六章第六章 第七章第七章 第八章第八章 第九章第九章 第十章第十章 目的及原则目的及原则 激励股份来源、数量和行权价格激励股份来源、数量和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激励对象 激励方式激励方式 股权奖励基金的核算和提取股权奖励基金的核算和提取 持股方式持股方式 股权激励计划的的日常管理股权激励计划的的日常管理 特殊情况下的股权激励管理特殊情况下的股权激励管理 退出及约束条件退出及约束条件 其他其他 2 3 3 3 3 4 4 5 5 6 6 7 7 1010 1111 1111 1313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章第一章 目的及原则目的及原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或“公司”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 有限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计划” ) 。 第二条第二条本计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循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管理层的稳定以及在不同发展阶段制订的各 发展目标并实现公司上市。 第三条第三条公司通过本计划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一) 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 建立公司股东与管理团队之间的利 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二)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三)鼓励并奖励业务开拓,增强公司竞争力; (四)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第二章第二章 激励股份数量、来源和行权价格激励股份数量、来源和行权价格 第四条第四条本计划项下的股权激励因公司发展阶段不同,分为两个阶段分期 实施。 其中,在公司初创期用于实施本计划的股份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设立时 股本总额的 3%(“初创期激励股份初创期激励股份” ) 。公司在成长期用于实施本计划的股份总 数((“成长期激励股份”“成长期激励股份” ))与初创期激励股份总数的合计不得超过实施股权激励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8%。即本计划项下可作为股权激励的的股份总数合计不得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8%( “激励股份数量激励股份数量” ) 。 第五条第五条公司初创期阶段的股权激励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实施,公司控股股 3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东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无偿将初创期激励股份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股权转 让完成后, 激励对象将直接持有公司的激励股份。激励对象获取该等激励股份的 条件及约束机制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第六条公司成长期阶段实施的股权激励,由【】向管理层投资的有限合 伙企业(以下简称“持股平台” )发行股份,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持股平台 的股权期权,使激励对象通过成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人的方式间接持有【】的激 励股份。 激励对象获授的持股平台股权期权按照【】最近一次增资的价格行权,激励 对象获取该等激励股份的条件及约束机制详见附件二。 第三章第三章 激励对象激励对象 第七条第七条本计划项下的初创期激励股份将授予参与了公司发起设立工作并 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在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的管理层( “初创期激励对象初创期激励对象” ) 。 初创期激励对象的具体岗位及激励激励股份数量(附件三) 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激励对象职务及对【】在初创期发展的贡献大小确定。 第八条第八条本计划项下的成长期激励股份将授予符合条件的管理层( “成长成长 期激励对象期激励对象” ,与“初创期激励对象”合称“激励对象” ) 。本计划项下的成长期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可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部及公司职能部门 的核心管理人员。 成长期激励对象的授予资格及份额的评估以职务级别、工龄、综合素质、实 际能力和贡献大小作为评估标准, 成长期激励对象的具体岗位及激励股份数量见 附件四。 第九条第九条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非本计划附件四所列岗位的管理人才或业 务骨干, 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本计划项下的成长期激励股份。董事 会参考以下因素确定该等激励对象的授予资格及份额: (一)在公司的职务、工作年限和对公司的忠诚度; (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以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 (三)是否为公司急需引进的管理人才或业务骨干; (四)董事会认为必须考虑的其他因素。 4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第十条第十条本计划不妨碍公司所享有的无论任何时候、无论何种原因解除公 司与该等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权利。 第四章第四章 激励方式及资金来源激励方式及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本计划采用业绩股份奖励与期权股份购买相结合,滚动授予的方 式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初创期激励股份的授予,采取 业绩股份奖励激励方式进行;成长期激励股份的授予,采取期权股份购买的方式 进行。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业绩股份奖励是指激励对象在初创期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条件自 公司控股股东分阶段直接无偿受让【】激励初创期激励股份的权利。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期权股份购买是指激励对象在成长期按照本计划约定期权条件 和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以间接持有【】 成长期激励股份的权 利。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购买公司成长期激励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两部分:根据本计划第 五章提取的股权奖励基金以及激励对象自筹现金。 公司提取的股权奖励基金,仅用于实施购买本计划项下的成长期激励股份。 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每一年度获授的股权奖励基金总额不超过当年行权购买持 股平台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价格总额的 80%。如果激励对象未在指定时间内划入 其购买激励股份的自筹资金, 则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获得股权奖励基金并参与该年 度期权股份购买行权的权利。 留存在管理账户的股权奖励基金可以累积用于以后年度购买股份的资金来 源。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本计划生效后, 【】按最近一次增资的价格向持股平台发行股份, 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购买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期权权利, 激励对象按本计划以及相 关期权授予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条件分期向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创 始人” )购买该等财产份额,激励对象通过成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人的方式间接 持有【】的股份。 本计划项下由持股平台直接持有的激励股份, 必须严格按照本计划规定由公 司薪酬委员会或者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以下合称“管理者” )或者管理者指定 5 【】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的人士处置。未经管理者书面认可,任何人士和单位(包括持股平台自身的合伙 人)不得处置本计划项下的股份。 第五章第五章 股权奖励基金的核算和提取股权奖励基金的核算和提取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股权奖励基金包括超额利润股权购买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利润奖 励” )和基准日(基准日即公司最近一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的工商登记日)后公司发 行股票的价格溢价奖励基金(以下简称“溢价奖励” ) 。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在满足公司该年度《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约定的股东投资回报 率要求且实现《年度经营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