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_ _ __ _ _ XXXXXXXX 发发 包包 方:方: 承承 包包 方:方: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 年年月月 发包方(甲方) : 承包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工程项目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质量: 合格 第二条第二条工期及工期顺延工期及工期顺延 1、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2、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之约定完成工作致乙方无法按期开工的,工期顺延。 3、因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在开工后发生停电、停水、停天然气导致一周内 累计停工 8 小时以上的,按影响乙方施工的时间相应顺延工期。 4、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乙方应 重新提供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的材料、设备,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第三条第三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为: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为: 第四条第四条图纸图纸 甲方在年月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份图纸,由乙方相关人员签字认 可。 第五条第五条甲方工作甲方工作 1、年月日之前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日内予以确认。 第1页共 x 页 2、 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的清理及地上障碍物的清除工作,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说明注意事项。 4、提交办理施工所涉及的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协调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 筑物、古树名木、设备管线、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第六条乙方工作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于图纸会 审和设计交底后日内交甲方审定,根据审定结果按图施工。 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施工,做好各项 质量检查记录。 3、遵守国家及本市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 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交叉施工作 业。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 线。 5、工程竣工移交甲方之前,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材料及工程成品承担 保管责任。 第七条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 () 、 《》 ()及其他国家制订的 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的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本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乙方自检,并于48 小时 前通知甲方参加,经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 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在验收记录签字的,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 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进行重新验收。因 甲方不正确纠正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 工正常进行而经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及逾期竣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 影响施工正常进行而经检验合格的,因此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3、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 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于5 日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在该日期内组织 第2页共 x 页 验收的,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日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4、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 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第八条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价款及结算 1、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甲乙双方议定的本工程分部分项单价表作为合同附件, 附于本合同后。 本合同总价为暂估价,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程量, 结合合同签订时双方议定的工程分部分项单价表进行结算。 合同价款(工程款)暂定为人民币:(RMB元) 。 1、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 (工程款) 为人民币:RMB元。 2、甲方按下表所列期限分 三 次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付款时间付款时间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 第二次: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 算后 10 日内 第三次:保修期满后 10 日内 第九条第九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价款比例价款比例 合同价款的% % % 金额(人民币)元金额(人民币)元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7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变 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7 日内向甲方提供变更价 款报告及测算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收到变更价 款报告之日起 14 日内应办理确认手续,无正当理由甲方不予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 及测算资料送达甲方之日起 5 日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第十条工程材料、设备的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提供 1、乙方负责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的提供。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应为全新未开封 的产品,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文件。 (乙方提供的本工程材料, 详见附件 x《清单概预算表》 ) 2、乙方负责将本工程的全部材料、设备运送至施工现场,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 责保管。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1、 乙方应严格遵守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第3页共 x 页 及其他与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规范。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 行的监督检查。 2、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甲方驻工 地代表。 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损失均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赔偿。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 的损失。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万分之 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3、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及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逾期完工的执行本条第 2 款。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 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的损失由甲 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 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