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方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方案 【篇一】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督查,加大征迁拆违工作违纪和问责案件的查办力度,进一步增强部门单位和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加快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工作步伐,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实现违法建设“零容忍、零增长”。 二、工作内容 把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纳入十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大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对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工作效能和阳光操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控违拆违工作推动情况、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责情况、党员干部参加违法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性质和轻重程度,实施责任追究和纪律处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察局、区征收征拆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区征收办、区防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区纪委监察局负责集中督查月活动的安排、实施和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根据集中督查月活动安排和各自职责,参加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全区组成2个督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责任。集中督查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集中督查活动列入当前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动。要根据统一领导、多方配合、有序开展的要求,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控违拆违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严格工作方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始终把学习掌握政策作为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把严格执行政策作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硬要求。督查工作人员要当先锋、作表率,根据“四个一流”的要求,坚持一线现场工作法,采纳“访”、“查”、“督”的方式,用敢于较真、真督实查的优良作风,确保督查月活动取得阶段性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将征迁拆违工作纳入区直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征迁拆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查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入违法建设的违纪违法案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凡参加、实施违法建设的,必须在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拒不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或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实施强拆,并追究其责任;对不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致使责任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对包庇、唆使、挑动单位或个人拖延、阻碍征迁拆违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律先停职后处理。对征迁拆违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明显落后于时序要求或拒不服从征迁拆违工作统一指挥的,对具体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对违反政策规定为违法建设给予补偿,或为动迁项目给予重复补偿的,一律先停职后处理。 【篇二】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整体联动,重点突破,着眼长效,有序推动,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全系统共同努力,依法和谐征迁与强力控违拆迁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城市大建设、大进展、大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的原则,做到“一个政策执行,一把尺子衡量”,对于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决纠正在工作推动中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三是坚持维护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关注特别困难群众,及时做好救助,落实维稳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出矛盾。四是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委属各单位积极配合辖区做好本单位征迁拆违工作,同时,根据市住建委的部署,做好行业指导和监管工作。五是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要求党员干部和本单位职工有违建行为的,要主动自纠自拆,任何人不得利用权力或关系干扰征迁拆违工作。六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把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举报电话等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七是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后的绿化美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建立控违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以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动为目的,以查处违法建设为重点,加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设力度,通过对违法建筑的调查登记,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分阶段、有步骤地依法推动拆除,年内要达到重点项目及时落地、新增违法建筑基本拆除、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 主要任务:一是尽快制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为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三是参加打击从事违法建设的施工队伍。四是坚决完成系统各单位及职工涉及违法建筑的拆除任务,配合辖区政府完成对口联系村的违法建筑拆除任务。五是加快保障房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安置房建设任务。 三、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 (一)实行征迁拆违和保障房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各相关单位每月25日前要将当月的征迁拆违完成量和保障房的建设进度月报表报委推动征迁拆违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监察室)。同时,各单位要实行拆违工作日巡查、日报告制度。 (二)实行征迁拆违工作每月点评制度。每月底由指挥部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听取各单位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加强督查督办,加快工作推动。 (三)加强对包保重点村征迁拆违工作的协调和定期巡查,协助配合辖区做好拆违控违。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一)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系统。市住建委系统成立推动征迁拆违工作指挥部,负责制定征迁拆违相关措施,督查考核各责任主体工作进程。 各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安排精干力量抓好此项工作,建立起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查违、拆违、控违的责任体系。 (二)宣传发动,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要把深化宣传发动贯穿征迁拆违全过程,落实到具体的各个工作环节,动员单位内部职工全力以赴,积极配合,确保做好征迁拆违工作。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配合做好联系村“进村入户、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发动力度,加强对征迁拆违工作的宣传,耐心细致地解释政策,开展好服务、协调和督办工作,努力形成村民群众积极支持、大力配合、广泛参加的工作局面。 (三)严明纪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打好征迁拆违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系统广阔党员干部要以行动表明态度,以成效表明能力,大力弘扬迎难而上、服务群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精神风貌,带领群众做好征迁拆违工作。要仔细总结以往征迁拆违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式,多想解决办法,善于运用各种手段依法高效推动征迁拆违工作。要及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