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简答汇总
41.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⑴只适用于合同纠纷 ⑵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 ⑶协议管辖所约定的法院须为 法定范围内的法院 ⑷为要式行为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⑸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 选择⑥不得违背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2.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 一方当事人死亡 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 务承受人的 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 不能参加诉讼的 5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 审理结果为依据 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 其他。 43.人民法院的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哪些效力? (1)判决对人的支配力,即判决具有确认某一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应当为一定行为的 效力。 (2)判决对事的确定力、 (3)判决的执行力。 44.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1)程序建立的权利基础不同。 (2)程序的任务与作用不同。 (3)程序的内容不同。 (4)程序启动的原因不同。 45.人民法院对哪些情形的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没有条款或协议, 未得到通知不得申辩, 仲裁程序违法 ,不属于仲裁范围或无权仲裁 ,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六、论述题(六、论述题(1010 分)分) 46.论证明责任的倒置。 是指将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担的证明责任 改由否认权利的 另一方当事人就法律要件事实的不存在负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况 ①制造新产品引起的专利侵权 ②高度危险作业 ③环境污染④建筑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 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⑤饲养动物 ⑥缺陷产品 ⑦共同危险⑧医疗行为 4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支持起诉必须具备的要件。 (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法人或者 自然人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 (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损害 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了损失,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 42.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专属管辖的种类。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 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3.简述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1)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第三人以 案件处理结果与自己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由要求参加诉讼, 时间须在法院受理诉讼后作出判 决前,一般也应在第一审程序中参加诉讼。 (3)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44.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 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45.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 裁定书。 (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书。 六、论述题(10 分) 46.试述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指按照一定标准, 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 分配,使原告负担一些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被告负担另一些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2、我 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 任提供证据。 ”并未解决证明责任分配问题。 (2)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应依 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并参照其他学说。具体如下:①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 只需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 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则 作为一般要件事实, 由否认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 ②凡主张已发生 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 一般要件事实的存在由否认变更或消灭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 ③对少数属于例外情形的 案件,需要参照反规范说,对证明责任实行倒置。 41.简述适用回避的条件及程序。 条件: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开审理。 程序:1.自行回避。2.当事人申请回避。 42.简述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才 能适用。 4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1 申请主体应当是诉讼当事人 2 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和调解书 只可以对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的裁定申 请再审 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不能申请再审 3 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 4 期限 发生效力后 2 年内提出 5 申请再审的法院 只限于原审人民法院和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44.简述督促还债案件审理的特点。 1 当事人无需向人民法院起诉 2 人民法院对督促还债案件 无需组成合议庭3 人民法院只对案件作形式审查 4 无需作出实体判决 5 督促程序不存在两审终审的问题。 45.执行和解的条件是什么? 1.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必须是出自双方当事人自愿。 2.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3.执行和解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执行和解必须在执行程序中进行。 5.执行和解必须由执行员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 46.试述提起执行异议的条件。 1.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案外人 2.提出异议的内容必须是对执行标的的主张实体权利 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到执行结束前提出 4.执行异议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41.简述支持起诉必须具备的要件。 (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法人 或者自然人有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 (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 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了损失,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 42.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管辖在理论上的分类。 (1)依管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还是由人民法院裁定为标准,可以将管辖区分为法定管 辖和裁定管辖; (2)依管辖是否由法律强制规定,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为标准,可将管辖 区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可将管辖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43.简述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 (2)双方当事人有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 同时, 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3) 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4.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判决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 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查清事实后直接改判。 45.简述破产还债程序中债权人行使别除权的条件。 (1)别除权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