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人社局信息公开情况汇报
区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状况汇报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状况。本局本年度暂无财政性资金公开。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状况。本局本年度暂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状况。 (三)重大公开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状况。本局本年度暂无重大公开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状况。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状况。本局本年度暂无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状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状况。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重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年度暂无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状况。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期有效机制。 1、贯彻和制定有关配套措施状况。贯彻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有关配套制度,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动工作指导意见,年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市区人劳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措施》、《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市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措施》、《市区人劳局政府政府信息公动工作考核暂行规定》等有关配套制度。年根据有关配套制度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献精神,深入理顺本局政府信息公动工作流程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送交、协调、受理与考核工作,并加强公开前保密审查和公布登记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 2、组织机构建设状况。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局长领导下职能机构负责制。由本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局(事业单位)综合科等逐层负责,指定局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动工作机构并指派专人兼职负责协调、督促,各下属事业单位各指定一人为内部联络员,以便协调本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动工作。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做好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及其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市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并根据《条例》规定,由局综合科作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动工作机构,配置对应兼职人员和设备,明确局系统各部门详细职责,专人负责协调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平常工作,同步做好对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动工作监督指导工作。 3、《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状况。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南和目录文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已制定《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阐明》和《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采编分工》,明确梳理规定和任务分工,印发给局属各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同步,按规定细致、完整地梳理编制《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每年及时依托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同步报区政府法制办立案。 4、有关政策文献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在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重要采用网络培训在线学习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合计参培训考试356人,合格率98.6%基础上,其中区人劳局共30人参与足课时培训并考试所有合格。年为更好开展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动工作,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工作指导,组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及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人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制度有关文献,深入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步,按照《区政府年政府信息公动工作要点》(政办[]72号)详细规定,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领域有关工作公开力度和广度。 二、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状况 (二)积极公开政府信息重要类别。一是区人劳局机构设置、机构联络方式、机构及其领导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案事项、社会保障政策和就业保障政策贯彻状况等,并根据工作状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二是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积极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来源为区人劳局历年正式发文文献,当年政府信息生成后按《条例》规定于二十个工作日内经保密审查积极公开应公开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根据《条例》第15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积极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公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方式公开。对于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区人劳局重要通过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便于公众知晓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状况 严格根据《市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措施》受理,制印有关流程图、信息公开申请有关表格文书,并设置现场受理台、受理电话、网络平台窗口,指定人员兼职受理申请。 (一)年度及历年合计数量、重要受理方式及波及内容方面:本局重要通过受理台电话、网络平台、来信方式受理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度区人劳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5月政府信息公动工作开展以来本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受理办理状况:年5月政府信息公动工作开展以来本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方面及不予公开原因。年5月政府信息公动工作开展以来本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根据本局职责,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重要为作为内部信息上行文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秘密信息、波及个人隐私文献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状况 为体现为民、便民服务,目前我区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免收有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状况 本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积极公开和依申请公动工作,年5月以来均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动工作中详细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情形,年整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波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动工作存在重要问题及改善状况 (一)工作中存在重要问题和困难。工作基础还比较微弱,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流程还不够流畅,积极公开意识有待深入加强,积极公开深度广度还要深入拓展;载体建设还比较单一,积极公开便民性仍需深入提高。由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业务波及信息特殊性,大部分信息牵涉面广而复杂,保密规定较高,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及时公布更新;人事、社会保障方面部分业务信息波及保密性、个人身份信息等原因,大部分不适宜公开或只能依申请部分公开。 (二)详细处理措施和改善措施。本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动工作规定,从目前存在问题出发,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改善,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协调、报送、保密审核和申请受理流程。一是要深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理顺工作流程;二是积极配合区法制机构根据本部门职能组织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动工作知晓率;三是要深入加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动工作人员配置和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动工作整体水平;四是要深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保证公开信息完整性、精确性和及时性,及时依托区政府法制机构建立有关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五是强化便民性和服务意识,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侧重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