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 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 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 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 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 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 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 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 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 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 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 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 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4、上班时间不准在车间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 接班手续。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 电 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 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 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 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 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 是否完整好用。 (3)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 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 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 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 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 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 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 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 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 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 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 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 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 垛与梁、 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 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 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 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 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 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 备法律、 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 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 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 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 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 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 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 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 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 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 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 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 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 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 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 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