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焊接分册
前前言言 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的基础。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 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性条文,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 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的一项重要工作。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 设质量与安全。 自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建设部和国家电监会办公厅相继颁发了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及办输电【2006】8 号《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 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注强制性条文。 在近年来全国范围的质量监督检查和优质工程检查过程中也发现,绝大多数电力工程项目存在《工 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系统性不强,各质量主体责任不够明确,执行内容不够完整,部分执 行“强制性条文” 情况无执行记录,难以事后监督检查,质量验评主控项目执行深度不够和偏重于事后控 制等问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对“强制性条文”的执行与检查极为不便, 往往有所忽视,执行过程中偏差、遗漏及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时有发生。全国电力工程各建设、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在如何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方面进行摸索,但无统一而有效的办法。 为此,我们特组织编制了《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丛书,收集整理了国家现 行有效的涉及火力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有关质量方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内容全面、 完整。 本套丛书分成 8 各分册, 即 《设计分册》 、 《土建分册》 、 《锅炉分册》 、 《汽机分册》 、 《电气分册》 、 《管 道分册》 、 《水处理及制氢分册》和《焊接分册》 。各分册均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为纲,对“强制 性条文”执行要素进行分解细化,系统编制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强制性 条文验收汇总表,分别用于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的执行、检查、验收监督管理,明确了各方责 任。 ⑴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依据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范围,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与工程质量 检查、验收工作协调一致,强调了强制性条文的事前控制,同步实施。 ⑵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将条文分解、细化为执行要素,增强了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便于掌握和执 行。建立和完善了有关执行记录表式,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据实同步记录,保证强制性条文的事中 控制。 ⑶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明确了各方责任, 利于相互监督制约, 包括勘察设计和施工及验收两部分。 勘察设计部分由勘察设计单位填写,施工图会审前提交建设单位;施工及验收部分在分部工程验收时由 监理单位填写,对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强制性条文的事后控制。 ⑷ 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在单位工程及总体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填写, 保证工程项目强制性条文 执行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完善了建设单位的验收监督管理职能。 本套丛书还具有以下 4 各特点: ⑴ 按照“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强化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和规范化 管理,保证了质量验收主控项目的执行深度和强制性条文的全过程严格执行。 ⑵ 表格与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管理协调一致,结构严谨、层次清晰、系统性强、同步 性强、可操作性强,形成了参建各单位相互监督、制约的较为成熟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体系。 ⑶ 表格按照执行计划,强制性条文检索便捷;并在分项、分部工程执行检查表中,完整摘录强制性 条文原文,增强了参建各方对强制性条文原文的理解,使用方便。 ⑷ 表格实现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项目质量管理的制度化和标准化, 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执行过 程的遗漏,强化了质量控制,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了工程项目质量水平的均衡发展,保 证了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及早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套丛书涉及相关专业较多,如有错漏及不妥之处,敬请同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改正。 填写说明填写说明 一、本套表格所摘录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 性条文(截止 2008 年底发布执行) 。之后发布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二、本套表格共有四种表格,即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A) 、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B) 、强制性 条文执行检查表(C) 、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D) 。 三、本套表格共分为八个分册,即1 表示设计分册;2 表示土建分册;3 表示锅炉分册;4 表示汽机 分册;5 表示电气分册;6 表示管道分册;7 表示水处理及制氢分册;8 表示焊接分册。 四、编号原则: 表×-×-× 分册号 表格类别 流水号 如表 2-A-1 表示土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五、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 文执行检查表和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规定收集、 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六、工程项目设计前,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 计划表,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七、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表,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八、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勘察设计单位。 九、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措施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至相关主设人,严格按强制 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审核人员在图纸审查过程中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做好备忘并反馈给主设人,在 施工图会审前,设计项目经理应据实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提交建设单位。 十、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 十一、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 进展按检验批或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十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 十三、监理单位应按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四、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工程同步对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并签证。 十五、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 况组织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总工对检查结果进行签 认。 十六、在单位工程验收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 十七、单位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十八、在单位工程验收时,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由建设单位组织,按照单位工程分别填写,其中 执行情况按照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应执行的强制性条文个数进行汇总;应验收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