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设施安全检查表
煤气设施安全检查表煤气设施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年月日 通过对重点控制危险源煤气系统进行检查,查出不符合项,以制定管理措施,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使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 目的 要求 内容 计划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 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认真检查,查出不符合项。对查出不符合项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的应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 效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安全生产科报告。 见检查项目 一年不少于四次 检查结果 检查内容及标准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4.7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4.8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4.10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4.11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4.12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4.13 符合不符合项 整改单位 (负责人) 整改情况 整改 验证人 时间 1.煤气设施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 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 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 建立煤气设施的日、季和年度检查制度,对于设 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 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 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热风炉及各种煤 气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应定期测定,在 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作业环境一 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 30mg/m3(24ppm) 应对煤气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 格的人员才准上岗工作,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复 审。 煤气作业人员应每隔一至两年进行一次体检, 体检结果记人“职工健康监护卡片”,不符合要 求者,不应从事煤气作业。 凡有煤气设施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 负责本单位的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2. 3. 4. 一、基本 要求 5. 6. 7. 煤气的生产、回收及净化区域内,不应设置与本 工序无关的设施及建筑物。 8. 剩余煤气放散装置应设有点火装置及蒸汽 (或氮 气)灭火设施,需要放散时,一般应点燃。 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 部位,均应设置固定平台。走梯、栏杆和平台 电捕焦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捕焦油器入口和洗涤塔后应设隔断装置; 电捕焦油器应设泄爆装置,并应定期检查; 电捕焦油器应设当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能及时切 断电源的装置: 煤气含氧量达 1%; 煤气压力低于 50Pa; 绝缘保温箱的温度低于规定 (一般不低于煤气入 口温度加 25℃); 电捕焦油器应设放散管、蒸汽管; 电捕焦油器底部应设保温或加热装置; 电捕焦油器沉淀管问应设带阀门的连接管; 抽气机出口与电捕焦油器之间宜设避震器 易燃、可燃或有毒介质导管不得直接进入仪表操 作室,应通过变送器把信号引进仪表操作室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4.14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4.15 9. 10.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5.1.3.10 11. 二、煤气 生产、回 收 与 净 化 GB 12710-2008《焦 化安全规程》7.4.2 GB 12710-2008《焦 化 安 全 规 程 》 8.1.11 12. 煤气净化各种洗涤塔下应设有液位报警或自动调 节,或采用液封。 13. 管式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煤气供应: a. 煤气主管压力降到 500Pa 以下, 或主管压 力波动危及安全加热; GB 12710-2008《焦 b. 炉内火焰突然熄灭; 化 安 全 规 程 》 c. 烟筒(道)吸力下降,不能保证安全加热; 8.1.14 d. 炉管漏油、漏气; e.煤气管道泄露。 14. 15. 16. 煤气回收系统的设备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煤车的装煤漏斗口上应有防止煤气、烟尘泄漏 的设施。炭化室装煤孔盖与盖座间,炉门与炉门 门框间应保持严密; 集气管上部应设清扫孔,其间距以及平台的结构 要求,均应便于清扫全部管道,并应保持清扫孔 严密不漏; 在吸气弯管上应设自动压力调节翻板和手动压力 调节翻板; 焦炉地下室应加强通风,两端应有安全出口,并 应设有斜梯。地下室煤气分配管的净空高度不小 于 1.8m; 交换装置应按先关煤气,后交换空气、废气,最 后开煤气的顺序动作。要确保炉内气流方向符合 焦炉加热系统图。交换后应确保炉内气流方向与 交换前完全相反,交换装置的煤气部件应保持严 密; 废气瓣的调节翻板(或插板)全关时,应留有适当 的空隙,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使燃烧系统具有一定 的吸力; 焦炉地下室、机焦两侧烟道走廊、煤塔底层的仪 表室、煤塔炉问台底层、集气室、仪表间,都属 于甲类火灾危险厂房; 焦炉地下室、焦炉烟道走廊、煤塔炉间台底层、 交换机仪表室等地,应应设有事故照明。 煤气冷却、 净化系统的设备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煤气冷却及净化系统中的各种塔器,应设有吹扫 用的蒸汽管; 各种塔器的人口和出口管道上应设有压力计和温 度计; 塔器的排油管应装阀门,油管浸入溢油槽中,其 油封有效高度为计算压力加 500mm; 电捕焦油器应遵守本规程 5.1.3.10 的有关规 定。但电捕焦油器设在抽气机前时,煤气人口压 力允许负压,可不设泄爆装置。在鼓风机后,应 设泄爆装置,设自动的连续式氧含量分析仪,煤 气含氧量达 1%时报警,达 2%时切断电源。 鼓风机的仪表室应有如下参数的现实:煤气吸力、 压力,鼓风机的转速、轴向位移和轴承温度,风 机油温油位和油泵出口油压,电机的电压、电流 和轴承的温度,蒸汽透平用蒸汽压力和温度,以 及集气管压力、初冷器前后煤气温度、煤气含氧 量,此外,还应配备测振仪和听音棒。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5.4.3.1 GB6222-2005《工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5.4.3.2 GB 12710-2008《焦 化 安 全 规 程 》 11.1.3 17. 每台鼓风机应设置单独控制箱,其馈电线宜设零 序保护报警信号,并应设如下报警、联锁停车装 置: a.鼓风机的开停车与油泵的联锁; b.鼓风机主油泵与副油泵自动切换联锁; c.鼓风机润滑油箱油位、油温、油压报警及油压 GB 12710-2008《焦 联锁停车装置; 化 安 全 规 程 》 d.轴瓦温度、电机定子温度超限报警和联锁停车 11.1.4 装置; e.鼓风机过负荷、轴位移超限、两台同时运 转的鼓风机故障停车等报警、联锁停车装置; f. 采用液力耦合器进出口管应设油温、油压、油管 阻力等报警和联锁停车装置; g.焦炉集气管煤气压力上、下限报警信号。 鼓风机室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 GB 12710-2008《焦 化 安 全 规 程 》 11.1.7 GB 12710-2008《焦 化 安 全 规 程 》 11.1.9 GB 12710-2008《焦 化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