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
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 1.01.0 目的:目的: 为加强石灰石质量验收和过程使用管理, 确保石灰石质量满足生 产控制要求,防止出现石灰石质量和管理漏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2.02.0 范围: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石灰石从进购到使用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3.03.0 职责:职责: 3.1 品质管理部结合当地石灰石资源情况, 根据生产过程质量 控制要求,负责制定石灰石质量验收指标和过程质量管控要求, 并严 格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负责石灰石按质搭配使用方案的确定和监督实 施,负责石灰石均化效果的评价;负责本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 检查工作,对违反本制度的现象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石灰石的进购、使用、生产组织管理及与质 量有关的协调工作; 3.3 化验室负责石灰石的质量检验和质量验收工作。其中,化验 室矿山材料员负责进厂石灰石质量验收检验; 控制组负责生料入磨石 灰石的质量验证检验,并负责制成车间废石质量验收检验; 化学分析 组负责按频次要求做好进厂石灰石、 入磨石灰石、水泥制成用石灰石 的化学全分析。 3.3 财务部磅房负责进厂石灰石的计量、 结算管理和报表上报工 作;严格按质量否决单的要求进行吨位否决。 3.4 综合管理部保卫科负责矿山石灰石车辆秩序抽查和突发事 件的管理工作; 3.5 原料、制成车间负责按合同要求做好来料的表观质量验收、 卸车堆放和搭配使用工作; 3.6 设备管理部做好石灰石破碎系统、预均化设施维护和保养, 确保工艺设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3.7 石灰石专职管理员具体负责石灰石的供方货源处、 石灰石验 收过程、现场堆放搭配、石灰石均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调度, 确保石灰石质量连续受控,对最终的入磨石灰石质量和均匀性负责。 4.04.0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4.14.1 石灰石进厂前准备工作:石灰石进厂前准备工作: 4.1.1 由品质部制定石灰石验收指标和管理要求,指标的确定既 要保证质量,又要满足生产用量;管理要求应有可操作性。 4.1.2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验收指标的要求,认真选择和评价合格 供方, 年初开机前完成与供方签订本年度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的签订, 应优先考虑质量稳定、有固定矿山的供方,便于源头质量管理。合同 内容必须明确石灰石矿山/矿点位置、质量指标、价格、验收办法、 结算条件、合同期限及其他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的内容。 石灰石在正式 进购时将书面合同复印件转化验室、 品质管理部各一份作为验收和监 督管理依据。 不得发生因合同签订不及时造成无法验收或与供方意见 不同造成公司质量受损的事件。 4.1.3 生产技术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确认石灰石月度进购总量 量,确保石灰石安全库存。在分配分供方的月度供应量时,应充分考 虑分供方的质量情况,将月度总量分解到日供应量,以确保经搭配后 的综合质量达到内控指标要求。 4.2 石灰石验收过程管理 4.2.1 石灰石进厂工作程序 石灰石进厂验收程序严格执行本公司 《进厂原燃材料质量验收管 理规定》 。 4.2.2 验收规则 4.2.2.1 石灰石验收指标原则上以本公司《2014 年原燃材料质量 和验收标准》 的规定为准。 若供方另有合同约定时, 以合同规定为准。 4.2.2.2 石灰石验收项目包括表观质量和实物质量。表观质量由 原料车间收料员(破碎机机口工)验收,主要对石灰石粒度、表观水 分、表观杂质进行把关;实物质量以矿山化验室检验的CaO、 MgO 含量为准。验收时,应按单项规定的指标逐一验收计算,各项的结果 合计作为该批煤的最终验收结论。 4.2.2.3 检验验收频次: 以对各供方抽查的方式检验, 对信誉好、 质量稳定的供方可适当减少抽查频次, 对经检验不合格或质量波动较 大的供方,应加大抽查频次。具体根据情况而定,但每天每个供方至 少抽查 2 次。 4.2.2.4 验收结论分为合格、降级接收、拒收三种形式。当检验 合格时,按《进厂原燃材料质量验收管理规定》程序办理验收手续。 出现降级接收时,按验收结果折算成否决吨位, 从当日该供方总吨位 中扣除。计算方法按《进厂原燃材料质量验收管理规定》进行。当 CaO、 MgO 任一项检验结果达到拒收标准时,即判为拒收。拒收的 对象为实际抽查的当车石灰石, 该供方其它未抽查且已经进入破碎机 的石灰石则视同合格。判为拒收的石灰石,由检验员向磅房下达拒收 通知,写明车号和时间,磅房在出票时不予计量。 4.2.2.5 检验员验收出现拒收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现场管理员 报告。管理员应首先通知磅房对该供方停止过磅, 同时向生产技术部 反映。生产技术部应及时与供方停止装车。 对已装车而尚未过磅的车 辆,通常要求退回;如果双方沟通一致,也可逐车进行先检验确认合 格再卸车的办法处理。但该供方自通知时起不得继续供货。 如果供方 进行了现场整改,经取样考察合格后方可再次供货。此时,化验室将 加大频次检验验收。 4.3 检验管理 4.3.1 取样:通常取样在破碎机口取样。当车辆正卸车时用铁锨 截取有代表性的样。每车抽取2-3 次,按规定的车次抽完后混匀。禁 止挑肥拣瘦取样。当发现供方质量不稳定时可让其卸至平台, 然后取 多点综合样。 4.3.2 制样:制样前,必须先用刷子清理各器具, 防止交叉污染; 严格按照“破碎、混匀、缩分、再细磨、再过筛、再缩分”程序进行; 最终缩分的样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 4.3.3 留样:要求每检测一个样必须留样,留样时应注明供方名 称、车号、时间、取样人、检测人等内容。将样品保存在干燥器中, 用于密码抽查对样和处理质量纠纷时使用。样品保存期至少7 天。 4.3.4 检测:将制备好的样品带回检验室,严格按照“石灰石简易 钙镁分析作业指导书”执行;检测前应仔细检查天平、药品器械是否 完好齐全,检验所用蒸馏水必须检测空白量,以确保检验的准确性; 检验的原始数据必须及时正确记录, 出现笔误的应按 《记录控制程序》 规范修改; 原始记录应妥善保管, 防止出现丢失或被他人修改或撕扯。 4.3.5 检测结果的处理 检验结果出来后应严格按《进厂原燃材料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附 件一规定的指标正确判定和否决。否决方法按4.2.2 执行。当达到降 级接收或拒收标准时,应及时向石灰石现场管理员报告。 每天及时将 报告单送至化验室主任。 4.3.6 对检测人员的要求 ① 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意识,工作应认真,操作应规范。 ② 坚持“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供方负责; ③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检验数据,确保 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④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检验室,检验结果不得随意外泄。 ⑤ 矿山检验人员实行轮岗制,每月至少轮换一人。 4.4 石灰石现场质量管理 4.4.1 石灰石车辆过磅后应按次序自觉排队卸车。保卫科每天应 到矿山巡查一次,确保矿山道路通畅,车辆进出有序。 4.4.2 原料车间石灰石收料员(机口工)应严格按要求把好表观 质量。当毛石粒径过大,或碎石粒度超过标准,或含大量土渣或其它 杂物,或料过湿, 均有权拒收或降级处理。处理的结果及时通知磅房 从该供方总吨位中扣除,以确保设备安全顺利运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