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附件 1 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有序推进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防 治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空气 质量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一)基本思路 1.坚持重点推进和试点带动相结合。 “十三五”期间,根 据国家部署,全省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 等重点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 交通源 VOCs 整治。在此基础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 莆田、宁德等地要结合产业结构特征,选择 1~2 个典型行业先 行开展 VOCs 整治试点工作,总结提升后逐步在全省推开。 2.强化活性 VOCs 组分减排。各地应结合本地市 O3生成 - 1 - 来源分析、产业结构特征、排放来源等,提出本地 VOCs 控制 的重点因子和重点行业,加大对 O3和 PM2.5生成贡献较大的 VOCs 组分减排力度,建立精细化防控管理体系。 3.强化协同减排。各地要加强 VOCs 与 NOx 排放对 O3 生成敏感性分析, 确定适于本地的 VOCs 与 NOx 减排比例。 考 虑到我省 O3生成基本属于 VOCs 控制型,要优先控制并削减 VOCs,VOCs 与 NOx 减排比例应大于 1:1。 4.强化综合施策。严格环境准入,推进清洁生产,严格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强化基础能力建 设和科技支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落实源头 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管控,扎实有效推进 VOCs 整治。 (二)工作目标(二)工作目标 在与氮氧化物污染协同控制基础上,力争到 2018 年,石 油炼制、化工、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工业源 VOCs 排放总量 - 2 - 比 2016 年降低 5%以上,O3污染加剧趋势得到遏制;到 2020 年,力争 VOCs 排放总量比 2016 年降低 10%以上,污染防治 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 1.近期(.近期(20172017 年)年) 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以及加油站、储油 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积极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 收治理。7 月底前,厦门市完成涂装、包装印刷行业 VOCs 专 项整治;漳州市、泉州市完成50%以上,其他设区市完成30% 以上的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 VOCs 专项整治。初步建立 全省 VOCs 监测网络和 VOCs 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 2 2.中期(.中期(20182018——20202020 年)年) ((1 1)分步推进)分步推进 VOCsVOCs 污染综合整治。污染综合整治。结合第二次污染源 普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开展重点行业 VOCs 排放源调查,全面 摸清我省排放 VOCs 重点企业名单及排放基数。分步推进重点 地区重点行业 VOCs 整治, 提升重点企业工艺装备与治污水平, - 3 - 并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 ((2 2)建立健全)建立健全VOCs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到 2020 年,全 省VOCs污染防控体系基本建立, 全省VOCs监测网络和VOCs 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规范运行,各地日常环境监管机制不断健 全, VOCs 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逐步完善,VOCs 环境管理的科 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环境准入(一)严格环境准入 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 设项目。新改扩建项目要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采取密 闭措施,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减少污染排 放。淘汰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二)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二)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强化对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强 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 - 4 - 毒、恶臭、易挥发性物料,优先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化 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敞开式生产工艺,减少物料与外界接触 频率。根据《环境保护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船舶 防污漆、胶粘剂、水性涂料和防水涂料等行业严格执行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控制制度。在重点行业大力倡导环境标志产品 生产及使用, 尤其是水性涂料的生产和使用, 从源头控制 VOCs 排放。 (三)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三)加快推进重点行业 VOCsVOCs 专项整治专项整治 1 1.实施工业源整治.实施工业源整治 (1)加强石化企业全过程控制 石化企业应全面推行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建 立 LDAR 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石化生产、 输送和储存过程 VOCs 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要进行设备改造;严 格控制储存、运输环节的呼吸损耗,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储 存设施应全部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 - 5 - 气回收装置,其中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内浮顶 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炼油与石油化工生产 工艺单元排放的有机工艺尾气,应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 全)回收利用的,应采用锅炉、工艺加热炉、焚烧炉、火炬予 以焚烧,或采用吸收、吸附、冷凝等非焚烧方式予以处理;废 水收集系统液面与环境空气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曝气池、气 浮池等应加盖密闭,并收集废气净化处理。加强回收装置与有 机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 VOCs 排放稳定达标。 (2)加强化工企业污染综合整治 提升有机化工(含有机化学原料、合成材料、日用化工、 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溶剂、试剂生产等) 、医药化 工、塑料制品企业装备水平,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原料、中间 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对于实际蒸汽压大于 2.8 千帕、容积 大于 100 立方米的有机液体储罐,采用高效密封方式的浮顶罐 或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排放 VOCs 的生产工序要 - 6 - 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 VOCs 废气需进行净化处 理,净化效率应不低于 80%。 (3)加强表面涂装工艺排放 VOCs 控制 积极推进汽车制造与维修、 船舶制造、 集装箱、 电子产品、 家用电器、家具制造、装备制造、电线电缆等行业表面涂装工 艺 VOCs 的污染控制。全面提高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 固化涂料等低 VOCs 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推广汽车行业先进 涂装工艺技术的使用,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小型乘用车单位 涂装面积的 VOCs 排放量控制在 40 克/平方米以下。使用溶剂 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 并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净化率达到 80%以上。 (4)推进溶剂使用工艺 VOCs 控制 包装印刷业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烘干车间可采 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收集的废气要采取回收、 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达到 80%以上。 - 7 - 在纺织印染、皮革加工、制鞋、木材加工、木制品生产等行业, 积极推动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食品加工行业必须使用低 挥发性溶剂,制鞋行业胶粘剂应符合国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