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所需的章程修正案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一、 原公司章程第四章 第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 万股。 第六条 公司股份每股金额: 元。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现修正如下:第四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 万股。 第六条 公司股份每股金额: 元。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