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讨论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二年四月 前 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其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不深入。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的必由之路。各地政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建立排查制度、落实治理任务、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和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北京市顺义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做法,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实现了全覆盖、无缝化和动态化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和方法的创新与发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重要的借鉴意义。 2011年10月26日,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在北京市顺义区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在会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切实增强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的经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孙华山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深刻领会顺义经验的本质特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把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2012年1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决定在全国总结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国各地基本建立起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从根本上掌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为了更好的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我们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该书紧紧围绕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阐述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背景和特点,分析了政府监管工作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并系统介绍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信息系统建立等内容,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和实施指南。我们相信该书的出版,将有助于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与工矿商贸企业更好的理解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促进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1 第一节 背景1 第二节 基本概念3 一、隐患3 二、危险源4 三、事故5 四、隐患排查与危险源辨识8 五、隐患治理9 第三节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9 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9 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特点13 三、与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关系14 第二章 隐患排查治理政府监管工作17 第一节 隐患排查治理政府部门职责17 一、综合监管部门职责17 二、行业部门监管(管理)职责19 三、专项监管部门职责21 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21 第二节 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21 一、建立管理台账21 二、规范工作程序22 三、督促组织查报23 四、日常核查管理25 第三节 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26 一、培训内容与对象26 二、培训组织与形式26 三、典型实例27 第四节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与奖惩27 一、建立政府部门职责考核机制27 二、建立对生产经营单位奖惩机制29 第三章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0 第一节 企业自查隐患30 一、初期自查30 二、日常自查39 第二节 企业隐患治理和隐患自报42 一、企业隐患治理工作42 二、企业隐患自报47 第四章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49 第一节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框架49 一、标准建设框架49 二、隐患自查自报标准主要内容66 三、标准编制流程71 第二节 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标准介绍74 一、汽车制造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74 二、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标准107 第五章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120 第一节 系统概述120 一、适用范围120 二、建设原则120 三、建设内容121 四、编制依据121 第二节 政府端信息系统建设121 一、基础网络环境122 二、数据共享交换系统123 三、隐患排查治理应用126 四、数据库系统129 第三节 企业端信息系统建设154 一、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用154 二、数据共享交换系统155 附录161 II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背景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主要表现在各类事故总量依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治理整顿不深入,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还不同程度存在。 安全生产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最终实现安全生产。为指导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颁布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2007年第16号)等办法、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部门协调,增强整治合力,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赢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据统计,2011年,全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566.4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881.3万项,整改率96%(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6630项,整改率89.9%),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