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论文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 高等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式和实 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 我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进一步实现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规范 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本科学 生毕业论文工作改革意见》,结合我校和我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实际变化,在 原有的《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基础上,对我院本科 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特制定《经济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毕业论文撰写目的 (一)体现学生已经比较系统掌握并且能够运用专业必备的基础知识、专业 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初步研究能力。 (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独立分析问题、解决管理实践 中与专业相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以及正确运用 马克思主义和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分析、鉴别各种复杂社会问题的能 力。 (四)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收集和阅读文献资料以及 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二、毕业论文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组织毕业论文工作,经学院教授委员同意,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工 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李刚 副组长:廖信林(常务)张士杰 成员:李强高莉莉李勇刚汤新云 秘书:院教学和科研秘书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教授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指导教 师资格审查、选题发布、组织成立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协调及检查等 工作。 三、毕业论文的形式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改革意见》,在确保质量前 提下,我院的毕业论文继续采取多样化、多形式。具体可选择以下形式之一: (一)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 (二)替代毕业论文的科研实践作品。主要是指与申请者所学专业相关,在 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主持国家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成 果、专利作品、调研报告等作品。 四、毕业论文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一)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的规范和要求 继续执行《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细则》。 (二)替代毕业论文的科研实践作品的规范与要求 1. 学术论文替代要求 学生在校期间,由本人为第一或唯一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 术论文(必须注明作者单位为安徽财经大学),字数达3000字以上,经学院认 定后,可申请替代。 2. 学科竞赛作品替代要求 学生个人以科研实践作品形式(论文或设计)或研究报告的形式,参加学校 认定的国家级及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并获省二等奖(含)以上,可申请替代。 参加视同省级的全国竞赛,获全国二等奖(含)以上,可申请替代。 以团队参赛的获奖项目,省一等奖(含)以上(全国优秀奖除外),可申请 最多不超过三人替代。省二等奖仅限负责人申请,且需经指导教师及小组其他成 员签字同意授权;视同省级的全国竞赛,获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最多不超过三 人替代,获全国二等奖仅限负责人申请,且需经指导教师及小组其他成员签字同 意授权。 3.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果替代要求 获准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以结题验收合格的科研 实践作品(论文或设计)或研究报告申请替代,且限主持人1人申请替代毕业论 文(设计)。 4. 专利发明替代要求 学生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1项(含)以上发明专利, 并将创作过程按学院要求形成文字说明材料的,可申请替代。 学生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3件(含)以上实用新 型专利,可以其中1件专利代表性作品按学院要求形成文字说明材料,申请替代。 5. 调研报告替代要求 学生经过实地调研后,运用专业知识撰写5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同时附 有被调研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名盖章以及评价意见,可以第一或唯一作者申请替 代。 (三)所有形式的毕业论文必须符合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规范,没有任何 违反学术道德问题,且论文重复率低于20%。 五、毕业论文的考核办法 (一)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需提交一篇不少于8000字,符合毕业论文规 范的要求,经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认定论文成绩。 (二)替代毕业论文的科研实践作品,需按要求提出替代申请,经学院教授 委员会统一组织鉴定通过后,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答辩,认定作品成绩。 六、毕业论文的提前答辩 为了鼓励学生重视和强化毕业论文工作,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决定,允许 毕业生提前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一)提前答辩是指在第七学期期末举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之前的其它时 间不允许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二)提前答辩的学生的论文要求同正常答辩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标准和考 核也完全一致。 (三)提前答辩的学生应于第七学期的11月底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经本人 的指导教师同意,并完成论文查重工作,且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本人向 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四)提前答辩的时间一般应在第七学期的12底完成,具体答辩工作由学 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负责安排,其答辩材料应在第七学期放假前统一提交到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五) 提前答辩的论文不合格,其第二次答辩时间安排在正常论文答辩时间, 之前不再安排其论文答辩工作。 七、传统毕业论文工作程序 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毕业论文的 选题和开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毕业论文撰写、毕业论文的答辩、毕业论文成绩 的认定和毕业论文的材料归档。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 1. 时间为:新生开学后一个月,即每年的10月份。如果专业分流学生所在 学院发生变化,以最终学院确定的指导教师为准。 2. 具体由学院教授委员会选聘指导教师和分配学生名额,分配方案与本科生 指导教师相同。 (二) 毕业论文选题和开题 1. 毕业论文选题要求 (1)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或一定的学术价值。 (2) 符合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 够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 (3) 考虑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不宜过大,难度要适中,在短期内经 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4) 同一专业学生选择相同选题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并且选择相 同选题的学生相互之间必须有明显不同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2. 毕业论文选题确定 (1) 在第七学期第11-12周学生的指导教师拟交参考选题或在指导教师指 导下学生自拟选题,由指导老师报学院汇总,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审定。 (2) 在双向选择的原则下,尽可能尊重学生第一选题意愿和导师安排,学 院教授委员会将在综合毕业生申报选题后,确定学生论文最终选题。 (3) 毕业论文的选题及指导教师确定后由教学秘书及时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