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析
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析 [摘要]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仍旧存在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管理效率低下、保险覆盖率低、地区发展不平衡、政府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国家政策扶持、筹资方式单一及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府责任缺失和农夫养老保险意识淡薄造成的。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须要,既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建立多层次、全面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拓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强化政府主导意识,加大国家财政投入。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立法;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制度 作者简介:陈涛(1970-),女,湖南长沙人,远大科技集团人力资源部审计师,探讨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一、我国农村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缘由 (一)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管理效率低下 一方面,由于没有建立健全的农村养老保险的特地法规,地方政府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法时,难以找到有力的法律依据,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特殊是对保险基金的流失和挪用等行为,未规定有效的限制和惩处措施。另一方面,农村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养偏低,团队的水平不能满意工作的须要,导致管理效率低下,不利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行。 (二)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低,地区发展不平衡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低,覆盖面窄,目前经济较发达地区开展养老保险具有普遍性,较为富有的农夫构成了参保的主要群体,而经济不发达的落后地区农夫参与养老保障不踊跃,从而不能从社会保险制度中获益,而现实中恰恰是后者更须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赐予的保障。从全国来看,东部沿海地区明显好于中西部地区。从保险对象上看,农村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带有“保富不保贫”的现象,使得经济落后地区、经济承受实力低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得不到解决。 (三)政府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国家政策扶持 管理社会养老保险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而这些部门往往又听命于当地政府,因而缺乏真正意义上独立的社保管理机构。由于缺乏制度规范,一些地区农村养老基金被挤占、挪用或贪污等现象比较严峻,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存在较大的漏洞。加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实行自愿原则,养老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农夫个人,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险投入较少,缺乏有力的财政政策扶持。 (四)筹资方式单一,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人才和投资渠道,大多采纳保守的理财方式,如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或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等,风险与收益双低,使得基金难以保值和增值。而且在基金筹集与管理运用中没有特地的资金运作机构,运作空间有限、手段有限,收益率很难得到有效保证。加上金融危机、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更加困难。 二、我国农村目前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的缘由 (一)政府责任缺失 首先,政府没有制定出能够有效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撤销、费用的筹集、运用以及保险的发放等流程,没有根据严格的法律程序,而是按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执行的,政府对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范的责任担当不够。其次,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来看,尽管筹资是由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担当,政府的财政责任依旧是重中之重,但现实中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远远不够。最终,我国没有相对应的监管政策造成了政府监管责任的缺位。基金管理人违规操作,加上内控薄弱,导致养老金被挤占、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二)农夫养老保险意识淡薄 我国的大部分农村普遍缺乏社会养老保险意识。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养儿防老”思想在农村仍有不小的市场。由于我国农村耕地基本实行的是人口均等承包的制度,很多人认为依靠土地可以实现其养老功能,根本不必要参与社会养老保险。这种滞后的观念严峻阻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三)农夫收入水平偏低 虽然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取消农业税等惠农政策,但农夫的整体收入水平仍旧不高,尤其是对于大多数中西部农户而言,离小康水平仍有肯定的差距。经济发展状况确定了社会保障的发展状况,收入状况确定了家庭支出结构,很多农夫不情愿把养老保险费的支出列为一项日常的开支,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存在肯定的难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胜利实施归根结底要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夫收入的途径来完成。 三、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须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村生产组织结构和安排形式发生了变更,家庭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义务被完全推向家庭。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之间在生产水平、收入水平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差别,形成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差距特别悬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人们社会生活的风险显着增加,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状况、新问题迫切须要一条能够满意生产力发展和农夫实际生活须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途径。因此,建立一个节约、高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允和谐,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须要。 (二)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有利于缩小农村收入安排差距。不同地区间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居民之间收入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通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低收入者供应一部分帮助,可以在肯定程度上缩小农村收入安排的差距。 2.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 通过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为农村老年人增加一部分收入,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缓解社会冲突,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3.有利于刺激消费。在收入水平不高的状况下,农夫增加的收入很大一部分会沉淀到储蓄中,将导致消费实力严峻不足。同时,由于对将来没有较好的预期,导致广阔农夫即期消费意愿缺乏。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增加广阔农夫对将来的稳定预期,让他们不必再为将来作太多的储蓄,将极大地刺激农夫的消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经济政策目标。 4.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农村社会的稳定归根结底是农夫的稳定,维护农夫的稳定干脆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个比较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健康发展供应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广阔农夫群众衣食无忧、老有所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休戚相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需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