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目标之我见
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目标之我见 ——教学活动后的行为或认知变化 【摘要】本文主要结合已有相关文献研究成果,加上一些笔者在高中信息技术课日常教学工 作中的感悟和想法,探讨了教学目标的含义、特点、作用、与教学目的的区别以及正确表述 教学目标的相关内容,对实际教学有一定指导作用。 【关键词】教学 教学目标 预期变化 教学目标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归宿,是教师对学生达 到的某种学习效果或行为的预期设想。一切教学活动都是围绕教学目标的设定来进行和展开, 也是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而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的对象是学生,那么教学目标 的设计也应当面向学生,不能够脱离实际而只是一些书面化目标。因此,明确教学目标的含 义、特点等,是教学设计的前提。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目标的相 关内容。 一、教学目标的含义 对于“教学目标”的含义,学术界有不同的定义,有关教学目标的文献资料很多。经过广 泛地查阅资料,我发现对于“教学目标”定义的理解,不同学者的观点既有相同点,也有差 异。有的认为教学目标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预期的学生学习结果,将教学目标指向了教学 的结果;也有的学者认为: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的主体在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 标准。但是,不管是哪种理解,有一点可以确定:教学目标是对学习者通过教学活动之后将 能做什么的一种明确的、具体的表述,主要描述学习者通过学习后预期产生的行为或认知变 化。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目标对教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可以指导控 制教学过程。 二、教学目标的特点 (1) 综合性与可分性 教学目标特别是一些总体性的目标,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制约因素,综合反映各层次的 共同要求,同时由于教学目标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它还要综合利用各项教学管理 职能和教学方法,借助于它们的合力达到目标的实现,这就是教学目标的综合性。与此同时, 它又具有可分性,这种可分性不但表现在它可以划分为各种具体指标,而且还可划分为教学 的各个职能部门、各个单位甚至每位教师和学生的分目标,但是应当明确教学目标的综合性 只是同一事物的表现形式,并不破坏它们的统一性和相关性。 (2) 时间性和阶段性 任何目标都要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对于教学目标来说则一定要说明在什么时间或时期内 采取什么教学管理措施达到什么预期结果,对于一些教学目标特别是中长期目标,为了有计 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实现,也可以根据时间的条件和可能划分为阶段性目标,这种阶段性 目标也是一种分目标,只不过它不是按空间划分而是按时间划分。 (3) 明确性与伸缩性 任何目标都要力求文字表达简要明确,指标能定量的尽量定量化,否则就难以在教学实 践中执行,但是对此我们也不能作极端的理解和要求,这是因为有些复杂因素也影响着教学 目标,特别是学校的中长期目标和整体性的目标,由于人们的认识和技术手段有限,有时在 文字表达或数量化方面并不一定能做到十分精确,应当允许有一定的伸缩性或弹性,因此对 有些教学目标的制定有时只描述一个基本方向,有时规定一个幅度不但不失其明确性和科学 性,而且使人感到更加实际更加可行,我们的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目标亦是如此。 三、教学目标的作用 1. 有利于实现教学总目标,通过对教学目标的设计,把课程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都做 具体化的处理,保证课程的方向性和稳定性; 2. 有利于教师的教学,教学目标是指引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指南,对教师的教学发挥着调控 作用,促使教学达到预期教学目标,大幅度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 3. 有利于学习者的学习,教学目标是学习者进行学习活动的指南,对于学习者来说学习活动 的第一步就是明确目标,学习者明确了教学目标,做到了心中有数,可以使教学目标内化成 自己的学习目标,更好的制定自己的学习进程; 4. 有利于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是对学习者达成教学目标程度的检验,而教学目标则是进行科 学的测试、做出客观评价的基础,即教学评价必须以教学目标为依据。 四、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的区别 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之间的联系是普遍要求与具体结果、宏观与微观、教师的愿望与学 生的行为变化之间的关系。教学目的是指国家为实现教育目的,在教学中给教师提出的一种概 括性的总体的要求;教学目标则是指教学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表现为对学生学习结果及终结 行为的具体描述。教学目的是一种方向指针,隐含着可能无法实现的意思,时间跨度也比较长; 而教学目标往往是对教学目的的细化。 五、如何正确表述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陈述要准确、具体、规范化,要具有可操作性。具体可以有如下几点要求: 1. 行为主体要明确。教学目标是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有没有达到的依据,而不是评价教师有 没有完成某一项工作,因此,目标的表述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表述行为结果的典型特征, 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能以教师为目标的行为主体。 2. 行为动词可评价。为了便于教学后的评价,行为动词就应该避免运用一些笼统、模糊的术 语。如果使用”提高……”、“灵活运用……”、”培养学生……的精神、态度”、”了解””掌握”等 行为动词,缺乏质和量的具体规定性,评价就无法开展。因此目标应该用以表述学生形成的 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如知道、说出、写出、认出、记住、说明、猜测、解释、区分、 辨别、设计出、制作出等等。 3. 行为条件须界定。行为条件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限制或范围等。因此,在描述课程 与教学目标时,通常都说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达到何等程度的结果。如,辅助手段限制:“通 过CoolEdit……“;信息限制:“在指定网页中,能……“;时间限制:“在5分钟内,能……“; 课堂情境限制:“在小组探究活动中讨论时,能…… 4. 表现程度。表现程度是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情况,也就是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 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因此除了行为动词上体现程度的差异外,还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表明所 有学生的共同程度,譬如在进行程序设计的学习时,作为面对全体学生的标准,不能要求所 有的学生都必须写出同一种算法设计,那么就可以这样来陈述,“至少写出一种算法”、“80% 学生都能写出一种或更多的算法设计”等。 六、结束语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 宿,对于我们的高中信息技术课堂亦是如此。总的来说,制定教学目标就是将较为复杂的学 习行为分解为从简单到复杂的、序列分明的几个部分。它不但规定了教学活动应达到的最终 结果,而且提出了达到这一最终结果的一般教学活动的程序,即通过对简单行为的逐个实现 达到对复杂行为的最终实现,因而对教学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有明确的具体的指导作用,能够 确保教学目标落到实处。这也决定了我们在教学实践当中,应高度重视教学目标的制定,将 教学目标和学生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才能让学生真正学到信息技术知识,提升信息素养, 让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最大化地帮助提高我们的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李靖.浅析教学目标分析[J].现代教育技术,2010,(10) ⑵何圣德.关于教学目标的再思考[J].当代教育论坛:学科教育研究,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