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增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 车辆部分宁静治理事情,落实宁静生产责任,保障铁路运输 宁静、人身宁静和财产宁静,凭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宁静治 理规定》(铁总安监【2015】10号),制定本规矩。 第二条本规矩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单位车辆宁静治理 事情。国铁控股企业、实施委托运输治理的合资铁路企业、 国铁受委托实施调治指挥的铁路企业车辆宁静治理事情应 切合本规矩有关规定。 第三条车辆部分应遵守国度有关执法规矩,以保障铁路 运输宁静、车辆设备质量宁静、劳动宁静等生产宁静为目标, 对峙“宁静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全面推行宁 静风险治理,提高宁静生产治理水平。 第四条车辆部分要对峙“三点共鸣”和“三个重中之重”, 以创新生长为主线,以落实“宁静治理范例化、现场作业标准 化、查抄整治常态化”为重点,严格落实宁静生产主体责任, 不绝完善“宁静治理、历程控制、责任落实”等体系和宁静事 情制度建立,连续强化宁静治理底子,确保车辆宁静连续稳 定。 第五条要对峙“宁静第一、以人为本、风险治理、底子 取胜、从严治理”的根本原则,始终把宁静作为车辆部分各 项事情的生命线,始终把确保宁静放在各项事情首位,以包 管高铁、客车和劳动宁静为重点,准确掌握铁路车辆宁静风 险全系统性、全历程性和易发多变性特点,突出治理问题是 主要风险源,强化源头控制,严把要害环节,落实治理责任, 防备宁静风险,要狠抓下层、底子、根本功,强化车辆段(含 动车段、动车客车段、客车车辆段,货车车辆段,下同)和 车间治理,增强班组建立,严格现场控制,全面提高车辆部 分宁静治理水平。 第六条总公司所属单位分管车辆的卖力人对本单位车 辆宁静生产事情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凭据领导卖力、分工卖 力、专业卖力和岗亭卖力的要求,明确车辆部分宁静生产职 责,组织制定宁静生产规章制度和操纵规程;组织制定并实 施车辆部分宁静生产教诲和培训筹划;包管车辆部分宁静生 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查抄车辆部分宁静生产事情,实 时消除生产宁静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辆部分生产宁 静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实时、如实陈诉生产宁静事故。 第七条国度、有关行业主管部分和总公司宣布的技能规 章和宁静生产治理制度是车辆部分宁静事情的根本准则,必 须严格遵守,不得违背。各级治理人员应严格落实岗亭宁静 责任制,包袱宁静治理责任,范例宁静治理行为。有关铁路 车辆治理和作业人员要履行宁静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 规章制度,执行作业标准和操纵规程,包管宁静生产。 第八条本规矩是车辆部分宁静治理的根本规定。车辆部 分组织制定的技能规章、技能标准、作业步伐等有关制度, 必须切合宁静生产要求;总公司所属单位应依据本规矩和其 他宁静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步伐步伐,全面 增强和范例宁静治理事情。 第二章根本制度 第九条总公司及所属单位车辆部分应凭据治理权限,分 级卖力车辆专业规章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增补、修改、废止、 审核、宣布等,并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卖力。 第十条总公司车辆主管部分卖力组织贯彻落实国度和 有关行业宁静生产执法规矩,组织制定车辆专业相关规章制 度和标准,卖力对总公司所属单位车辆部分宁静治理事情进 行督导查抄和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总公司所属单位卖力创建健全宁静生产治理 体系,贯彻落实国度、有关行业、总公司的车辆相关规章制 度、标准和宁静生产治理规定,实时制定、细化车辆有关宁 静规章制度和标准、实施细则和宁静步伐,并将车辆技能规 章转化为可具体操纵的查验工艺、作业标准;卖力组织对车 辆段进行宁静生产监督查抄、督导查抄和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车辆段卖力贯彻执行总公司、总公司所属单 位有关车辆宁静技能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宁静步 伐,实时制定、细化车辆有关宁静技能规章落实要求和实施 步伐,并将技能规章标准转化为可具体操纵的作业指导书, 充实发挥下层生产单位宁静管控能力,不绝夯实宁静底子, 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第十三条作业指导书是包管岗亭第一责任人作业质量 的工艺性文件,是促进岗亭作业标准落实,范例现场作业行 为,实现职工“零风险”作业的根本包管,也是现场作业的 唯一标准。应依据相应的规程、标准,凭据最小作业单位进 行设置和体例,明确职工的作业内容、作业步调、作业标准、 工装设备、检测器具、宁静事项等内容,在切合“实际、实 用、实效”原则底子上,务求简洁,当技能标准调解、作业 情况变革、产物结构性能窜改以及事情内容需要增补时,应 凭据实际实时修、建、补、废,定期宣布。 第十四条车辆部分应逐级创建健全并组织落实“每日 宁静信息跟踪阐发、每周宁静阐发、每月宁静阐发、宁静问 题深度阐发、宁静对话会、典范事故和宁静问题交班阐发通 报、宁静预警 等宁静事情制度,增强影响动车、客车和劳动 宁静等宁静信息的追踪视察和阐发,深入查找专业治理、宁 静治理和现场控制中存在的问题,研判宁静风险,实时提出 防控步伐,并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车辆部分应按规定参加有关铁路交通事故的 视察、阐发和处理惩罚,配合视察、阐发涉及本专业的铁路 交通事故,提交专业视察陈诉,对峙“四不放过”的原则, 查明事故原因、严格考核追责、制定防控步伐、迅速落实整 改,范例创建事故统计阐发治理制度。 第十六条总公司车辆主管部分卖力铁路车辆行车设备 妨碍统计、阐发、考核及评价事情;总公司所属单位车辆部 分是车辆行车设备妨碍的专业治理部分,卖力铁路车辆行车 设备妨碍上报、视察、处理惩罚、阐发、统计事情,创建铁 路车辆行车设备妨碍陈诉、处理及治理制度,增强与行车调 治、安监值班人员的联系和相同,实时掌握产生的与车辆有 关的行车设备妨碍信息;卖力对管内及本属车辆产生的行车 设备妨碍迅速反响,实时组织对妨碍原因进行阐发,查找真 实原因,确定责任单位,并制定相应的防备步伐;定期对产 生的车辆行车设备妨碍进行统计阐发,落实责任和考核。 第十七条车辆部分应制定宁静监督查抄制度,明确监 督查抄人员的行为范例、事情标准。要增强宁静治理问题的 查抄调研,实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查抄发明的宁静隐患要责 令整改,提出改造和增强宁静事情的意见发起。 第十八条总公司车辆主管部分卖力总公司所属单位车 辆专业治理评价事情,确定评价方案,制定评价标准,创建 评价机制,组织评价事情;车辆专业治理评价凭据客观科学、 标准统一、公平公平的实施原则,从宁静、效率、质量、生 产、经营、设备及重点事情等方面,每月统计总公司所属单 位车辆专业评价月度、累计得分和排名,每半年进行评价考 核和排名通报,使宁静赏罚与岗亭、层级风险责任紧密挂钩, 促进宁静治理职责、事情标准及事情流程全面落实。总公司 所属单位应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车辆专业治理评价事 情标准,并抓好落实。 第三章职工素质 第十九条 总公司车辆主管部分提出车辆专业岗亭准入 标准、岗亭设置和铁路职工技能培训范例要求的发起,督促 落实资格性培训制度。铁路车辆从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 格,有关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总公司所属单位车辆部分要配合相关部分全 面掌握人员配置相关规定和实际到位情况,凭据生产组织、 作业方法及车辆专业岗亭设置标准,协调有关部分落实人员 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