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程防烟与排烟的设计要求
防烟与排烟的设计要求 一、建筑中的防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或可开启外窗的 自然排烟方式。设计时尽量考虑自然排烟方式,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 前室,不应小于3.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 应小2.0m2; 3、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 5%; 4、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5、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6、高规:净空高度小于12米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 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o 二、机械防烟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 设施,如果不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2.1建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加压送风量应经计算确定。当 计算结果与下表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采用较大值。 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5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防烟楼梯间16000 合用前室13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15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 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2000 注:表内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X高= 1.5mX2.1m的双扇门为基 础的计算值。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确定; 当前室有2个或2个以上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 确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0m/So 2.2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 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下表的规定确定。当计算值和 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最小机械加压送风量条件和部位加压送风量(m3/h ) 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0层25000-30000 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0-32层35000-40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20层防烟楼 梯间 16000-20000 合用前室12000-16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20-32层防烟楼 梯间 20000-25000 合用前室18000-22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20层15000-20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20-32层22000-27000防烟楼梯间采用 自然排烟, 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2000--27000防烟楼梯间采用 自然排烟, 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8000-32000 注:表内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X高=1.6mX2.0m的双扇门为基 础的计算值。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确定; 当有2个或2个以上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确 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0m/So 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 计。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 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 米不小于30m3/h计算。 防烟楼梯间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40〜50Pa; 前室、合用前室应为25〜30Pa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置1个。 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宜每隔2〜3层设置1个。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中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o排烟口 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三、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 械排烟设施: 1、建规中要求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 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或高度大于32.0m的高层厂房中 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 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 300m2的地上房间; 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中庭;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 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总建筑 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 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其它建筑中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2、高规中要求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 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 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 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 地下室。 3、机械加压送风管道、排烟管道和补风管道内的风速应符合下 列规定: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采用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o 4、机械排烟系统中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 下列规定: 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排烟口或排烟阀应与排烟 风机连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排烟口或排烟阀平时为关闭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 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设在顶棚 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 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排烟 支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C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o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 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 离不宜小于10m。 5、排烟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满足排烟系统最不利环路的要求。其排烟量 应考虑10%〜20%的漏风量;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 排烟风机应能在280°C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C时能 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 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当排烟风机及系统中设置有软接头时,该软接头应能在280°C 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o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 风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内。 在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 置补风系统。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 50% o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 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宜采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 梁以及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