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保卫管理标准
保卫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卫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 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山浪煤矿保卫工作。 2管理职能 2.1职责: 2.1.1矿企管政工科是保卫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检查部门。在 分管书记和上级保卫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矿范围内的 保卫治安等工作,协助领导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对个别违法 职工进行帮教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2.1.2负责督促检查矿下属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确保人力、 设备、财产的安全,以防治安消防等各项事故的发生。 2.1.3负责本矿区各门卫管理,对出入人员、车辆、材料、 设备进行监督查询。 2.2权限 2.2.1向各级领导提出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管理建设。 2.2.2有权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2.2.3对违反治安条例的破坏行为及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 为现象有权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 2.2.4有权参加一般刑事案件的处理,并协助侦破。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自觉的遵守法律,做到有法可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3.2建立健全治保组织,矿下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 负责本部门内部的保卫工作,班组要设兼职治安安全人员, 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及时处理新发生的各类案件事 故。 3.3发动职工搞好安全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格 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3.4加强重点保卫,确保要害安全,严防火灾,盗窃和破坏 事(件)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治安案件和破坏、自然灾害事 故要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处置。 3.5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做好违法职工的帮教工作,对重点 人员要做到“四知”(知基本情况、现实情况、经济状况、来 往关系)对重点对象控制率要达到90%以上,违法职工的改 好率,要达到70%以上。 3.5认真执行《治保工作制度》,坚持向职工进行保障公民 合法权益,遵守法制和提高隐患事故(件)警惕性的宣传教 育。 3.6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上级领导和公安保卫部门对安全保卫 工作的部署和指示,总结交流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经验,不 断推进保卫工作的开展。 3.7积极遵守两级公司和矿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 指挥、听从组织安排,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歪风邪气 做斗争。 3.8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文件精神,协同各部门单位和公 安保卫部门积极开展反盗窃、反破坏生产生活设备、材料、 设施斗争,确保矿区生产建设安全运行。 3.9严格执行现金票证管理制度,加强和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取送现金必须两人以上,送取万元以上巨款必须有保卫人员 参加以保证安全。 3.10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私自拿用、转借、赠送,一 旦发现应严加处理,并追究各级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11加强物资仓库管理,各科室班组仓库的墙门窗必须牢 固,仓库防范措施不力或工作人员失职而造成的偷盗案件责 任者,应负经济责任,严重者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降级或 追究法律责任。 3.12职工严禁搞邪教活动,对搞此项活动的职工给予批评教 育,情节严重者要预交司法机关。暂住人员应到保卫部门登 记,且要遵守矿上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13对谩骂殴打保卫人员,妨碍履行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者均受重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14对预防和制止事故以及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法行为作 斗争,检举、揭发、提供重要线索,捕捉罪犯,抢险救灾有 功者,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检查与考核 4.1对保卫部门的检查考核由集团公司保卫处和单位领导共 同负责,日常检查考核以本单位为主。 4.2对本矿下属各单位部门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考 核。 4.3奖惩按本单位业绩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