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济南中医肝病医院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为积极响应济南市卫生局《关于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活动的 通知》,济南中医肝病医院特成立控烟办公室,旨在院控烟领导小组 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 卫生。 —、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处罚20元) 2、科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 罚3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2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 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10元) 4、科室职工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处罚10 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全科职工吸烟情况(处罚20元) 6、科内人员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10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记录(处罚10元) 8、医务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 的劝导和指导(处罚1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10元/次罚款, 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10、全体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 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 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 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 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 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 者违反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 评为先进个人。 二、奖励 1、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 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 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员工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职工,年终考核加5分。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职工,医院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500元奖励,年终考核加10分, 加以表彰。 备注:本控烟考评奖惩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