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中国标准分类号团体标准
ICS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团体 标准 T/CSTE OOxx—2019 绿色炉窑评价技术规范石灰爆烧窑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Furnace uation一Lime calcining kiln (草稿) 2019-X-X 实施 2019-X-X 发布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发布 刖舌 本规范规定了 本规范由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绿色炉窑评价技术规范石灰爆烧窑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炉窑评价技术规范-石灰嘏烧窑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要求和 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石灰嘏烧窑,并作为工业行业制定绿色石灰嘏烧窑评 价标准的总体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DB12/046. 01-2008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制定总则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荼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5大 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固定污染物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 57固定污染物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 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环发 [2001137号环保总局《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 GB/T 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3术语和定义 3. 1 石灰彳亍业 L i me i ndustry 本标准所指石灰行业包括石灰石和白云石的开采、嘏(焙)烧以及深加工等生产工序。 3. 2 绿色石灰水段烧窑Green Lime calcining kiln 在生产的全生命周期中,实现了能源高效型、环境友好型、操作智能型的石灰嘏烧窑。 3. 3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 comprehens i ve energy consumpt i on of ca I ces 报告期内生石灰从原材料(包括石灰石等)进厂至成品入库的生产全过程中,所消耗的 综合能耗。包括直接生产系统(工序)与间接生产系统(辅助、附属、损失)综合能耗之和。 3. 4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comprehens i ve energy consumpt i on per un i t product of caIces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与同期内产出的该种产品合格品总量的比值。 3.5 石灰*段烧窑热效率 Thermal efficiency of Lime calcining kiln 石灰窑热效率表示的是燃料热值的利用程度,通过石灰石碳酸钙消耗的热量对燃料放出 的总热量比表示。这也是衡量环保石灰窑先进与否、设备状况良好与否的重要指标。 3. 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aximum a I I owab I e emi ss i on concentrat i on 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l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 筒中污染物任何l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3. 7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Maximum a I I owab I e emi ss i on rate 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l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3. 8 高污染燃料 highly pol luting fuel 根据《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环发[2001]37号),高污染燃料系指:原(散)煤、 煤砰石、粉 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 秸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可排放硫含量>0.3%的固硫蜂窝型煤、硫含量>30mg/m3 的人工煤气等。 4基本原则 4. 1总则 绿色石灰般烧窑应在保证生产产品的功能、质量以及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评价。优先选用绿色原料、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 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并进行持续改进。 4. 2指标选取原则 4. 2. 1遵循“生命周期理念”原则 从石灰嘏烧窑及所需原料的获取、制造、使用、废弃等生命周期阶段出发,重点分析石 灰帽烧窑在不同生产阶段的资源能源消耗、生态环境影响及人体生命健康安全影响因素,选 取能够表征石灰燃烧窑主要绿色特征并可量化和可检测验证的指标构成绿色石灰嘏烧窑的 评价指标体系。 4. 2. 2遵循“适用性”原则 应在确保具备指标检测方法和中国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基础上,鼓励选用国际或国外相关 标准中的指标及先进指标要求。 4. 2. 3遵循“代表性”原则 应在国内外与绿色相关的标准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开展行业和社会调查分析,选取社会 关注度高,对企业、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很大的绿色性能指标,确保所选指标具有代表性。 4. 2. 4遵循“兼容性”原则 应在指标相关性分析的基础上,兼顾石灰燃烧窑的寿命与维护,合理确定指标基准值。 4.2.5遵循“绿色高端引领”原则 符合绿色石灰般烧窑评价要求的先进石灰嘏烧窑比例不超过同类可比石灰嘏烧窑的5%。 5基本要求 5. 1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1)不得采用、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严重污染大 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2)绿色石灰嘏烧窑所在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及产品 质量事故。 5. 2工艺技术相关要求 (1)不得使用硫含量>1%的原煤、硫含量>30mg/m3的人工煤气等。 (2)石灰嘏烧窑含氧量按16%计算。当实测含氧量低于16%时,以实测浓度为准,不进 行折算。 (3)实测的石灰燃烧窑的烟(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换算未规定的 掺风系数或过量空气系数时的数值;石灰嘏烧窑过量空气系数规定为1.7。 (4)排气筒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的监测采样应按GB/T16157执行。 (5)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分析方法见表lo 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 分析项目 手动分析方法 自动分析方法 1 颗粒物 GB/T16157 HJ/T76 2 二氧化硫 HJ/T56 HJ/T57 3 氮氧化物 HJ/T42 HJ/T43 5. 3管理体系相关要求 (1)石灰矿山、石灰制造和石灰制品生产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 排放。 (2)新建生产线的物料处理、输送、装卸、贮存过程应当封闭;对块石、粘湿物料、 浆料以及厂区内装卸料过程应采取适用的有效抑尘措施。 (3)现有生产线对干粉料的处理、输送、装卸、贮存应当封闭;露天储料场应当采取 防起尘、防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