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标识划线管理标准
21、标识划线管理标准 7.21标识划线管理标准 1. 目的 规范标识、划线的管理,正确传达安健环信息。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识、划线的管理职责、标识与划线的识别、配置与设置、检查与维护的管 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 3. 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3.1引用文件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全文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全文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1-2006)第1部分 《视觉信号表面色》(GB/T 8416-2003)第 4 部分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1992)全文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3-2009)第1、3部分 《安全色》(GB 2893-2008)全文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6)全文 《图形符号 术语 第1部分:通用》(GB/T 15565.1-2008)全文 《图形符号 术语 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GB/T 15565.2-2008)全文《用电安全导 则》(GB/T 13869-2008)第 5.2 条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第5部分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第5部分《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全文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导体颜色或字母数字标识》(GB 7947-2010)全文 《颜色标志的代码》(GB/T 13534-2009)全文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一部分:一般规定》(GB/T6995.1-2008)全文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第5.7.2、5.8.1、6.8条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第5、6、7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0)全文 《电力安全工作 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第6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第7部分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全文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3.2应用文件 《安全投入管理标准》 《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 《消防管理标准》 4. 定义与术语 4.1设备标识:包括名称标识、参数标识、状态标识、颜色标识等: 名称标识:设备中文名称、设备编码,即设备标牌 参数标识:设备制造单位标注的设备主要设计参数、形式或型号、出厂 年月、制造单位,即产品铭牌 状态标识:分闸、合闸、合格、不合格、运行中、待检修、待试验、停 运、过负荷、超期服役等设备状态的标识 颜色标识: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等电气设备本体相色,设备的 分闸、合闸、急停按钮颜色、电线电缆颜色等标识 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识。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 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包括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 标识四大类型。 禁止类:表示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些行动。 警告类:表示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 指令类:表示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识。提示类:向人 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识。 生产用具标识:安全工器具、测试设备、手工具、用电设备、特种设备 的存放位置标识、名称编号标识、技术参数标识、数量标识、检验合格标识、操作程序等 标识。 划线:利用线条对区域进行功能划分或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和警 告。 5. 职责 5.1分管领导职责 5.1.1对安全生产部上报的标识划线需求项目进行审批负责。 5.2安全生产部主任 5.2.1负责组织对标识划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2负责组织对标识划线存在的问题编写整改计划; 5.2.3负责安排对分公司标识划线需求识别进行汇总。 5.3综合部主任 5.3.1负责组织分公司办公大楼、公共服务区域(例如食堂、公寓楼)标识划线识别、配 置与设置、检查与维护工作。 5.4运行维护部主任 5.4.1负责组织对所管辖生产区域标识划线识别、配置与设置、检查与维护工作; 5.4.2负责安排对班组标识划线需求识别进行汇总。 5.5班组负责人 5.5.1负责所管辖生产区域、设备标识划线识别、配置与设置、检查与维护工作; 5.5.2负责对所辖区域标识划线进行需求识别并上报运行维护部。 6. 管理内容和方法 6.1需求的识别 6.1.1安全生产部主任每年十月应组织各部门按照《标识划线技术标准》对作业 场所的标识与颜色需求进行识别,识别范围包括: 办公环境 生产环境 公共服务区域 设备、设施与管道 生产用具 6.1.2安全生产部针对所识别的标识需求,审核确定对应的标识与颜色类别:安全标识(禁 止类、警告类、指令类、提不类)、设备标识(包括设备附属构筑物、管道等)、消防标识、 危险化学品标识、生产用具标识、地面划线标识、道路(铁路、公路)交通标识。 6.1.3应针对区域的功能和类别识别划线的区域,识别应考虑: 工作与非工作区 堆放与非堆放区 停车与非停车区 通道与限制区 6.1.4各部门识别结果上报安全生产部进行汇总、审核,安全生产部上报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后按照《生产工程项目管理标准》执行。 6.2清册建立 6.2.1安全生产部应依据标识划线需求识别的执行结果汇总,建立本单位标识划线标准清 册,作为标识划线配置的依据。 6.2.2安全生产部应每年或发生变化时对标识划线标准清册进行更新完善,确保标识划线 标准清册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6.3标识划线的配置与设置 6.3.1安全生产部应依据标识划线技术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标识划线的规范配置和设置。 6.3.2标识、划线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内容准确、符合标准及现场实际 清晰、准确、规范,位置明显、对应 安装(张贴)、着色规范 6.3.3标识划线配置涉及的费用审批和落实,按照《安健环投入管理标准》执行。 6.4标识划线的检查与维护 6.4.1各部门应依据标识划线检查表进行定期检查记录,检查表见附录。 6.4.2安全生产部每年十月份组织对标识划线进行现场检查,保证其可视性、适用性、可 追溯性。 6.4.3各部门应对所辖区域损坏、变化的标识划线及时进行维护,并纳入来年的需求识别 中进行上报。 6.5回顾 6.5.1安全生产部应每年对标识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 调整和完善标识划线的管理,修编和更新标识划线的管理标准。 6.6记录保存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的记录形式和保存期限按下表规定执行: 7. 附则 7.1本标准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7.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附录 8.2附表1:《标识划线检查表》 附录1: 标识划线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