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装劳务合同-简易
消防安装劳务合同 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建筑法》及《消防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乙方承包甲方的消防工程的普消管道安装工程,工程具体 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工作内容包括喷淋、消火栓、消防报警系统的安装 调试等。 四、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在开工前,甲方未能提供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未能接通电源,影响乙 方进场施工者。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者。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设备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风灾、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5、因甲方材料提供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峻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 1其安装工程的造价计算为:水系统统一按米数 元/米,不分管道大 小。报警系统以点位计算 元/点,包含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安全出 口等,都同报警点位的计算方式一样,其工程造价为 (大 写)其最终总价经双方协商定位:元 (大写)。 八、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甲方要求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进行施工、验收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对于甲方进场的材料有照看保管的义务,不能浪费材料;在材料计 划报量方面,乙方必须做到根据图纸精确上报,若因乙方在材料计划方面 的马虎,造成材料上报过的形成材料积压或者材料上报过少而耽误工期, 乙方都将为此负责,承担相应的损失。 3、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 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4、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时间从消防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在保修期内,若出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 内及时到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所造成 的问题,乙方亦有为其修复的责任,但其费用由乙方向甲方另行计取。在 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而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保修金请人修 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每月乙方派员到现场对系统进行巡 查。 5、乙方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合格要求, 九、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临设场地、水电接点。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1套,并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3、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与其他各部门的关系。 4、甲方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配合乙方办好工程结算工作。 5、乙方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消防规范及 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年龄不得有超过五十五岁者;确 保其施工人员不得有影响工作能力的疾病;确保给其施工人员办理保险; 确保其施工人员不违规施工。因乙方施工人员的违规作业造成的一切事故,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对工程质量、工期中施工全面负责,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因乙方施 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 在地法院管辖。 H^一、乙方免费负责对甲方的维修、操作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十二、其他: 1、施工中若遇设计或房屋使用功能变更或甲方要求需增加工程量,甲方应 签字认可。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尽快将新增人工费支付给乙方。 2、施工中若遇自然因素或不可抗拒的非乙方因素造成的甲方损失(须经 甲方认可)由甲方承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价款, 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倬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