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监理细则
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程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2015年09月30日 13 / 16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编制依据1 三、适用范围2 四、监理工作流程2 五、监理工作的质量目标值3 六、设计要求3 七、规范要求3 A、土方开挖3 B、土方回填5 八、监理工作方法、监控要点及措施6 8.1审核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方案6 8.2旁站监理的内容及要求6 A、土方开挖6 B、土方回填7 8.3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工程监理限制要点7 8.5预防土方工程质量常见病多发病的措施13 8.6关键工序和部位的影像资料14 九、施工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的报审表及相关资料14 项目 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主要建设内容:含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人防工程等。 5、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编制依据 1.1项目设计的施工图及其有关说明。 1.2适用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0319-2013)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0068-2001)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007-2011 ) 4)《基坑工程设计规范》( 08-11-1999 ) 1.3本工程的地质勘测报告 1.4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1.5本工程的施工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 四、监理工作流程 本项目的基坑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流程如图一所示。 图一 基坑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流程图 地面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 分段分层土方开挖 监理核准 验槽合格后可进行垫层施工 施工单位整改 业主、监理、设计、勘测单位会同基槽验收 施工放线 现场清理 地下障碍物了解与探摸 施工单位自检放线 不合格 合格 注: 1、土方回填程序可参照上述流程,回填依次应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层进行,并应相对两侧或四侧同时进行,务必达到设计要求压实程度。 2、本工程以后浇带分隔为一个检验批。 五、监理工作的质量目标值 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质量目标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六、设计要求 6.1基坑开挖时,应将管桩顶端周边用人工挖除。 6.2基坑底标高以上300必需用人工开挖,以防桩顶及挖土机械碰撞发生断裂。 6.3基坑开挖时应留意: 6.3.1土方开挖从基坑中部向四周进行,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6.3.2排水明沟不允许布置在基坑内围护桩边。 6.3.3围护桩顶及基坑边的超载不得超过20 。 6.4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在48h内进行垫层和砼垫层施工。 6.5基坑土方开挖必需确保围护结构平安和周边环境平安为前提,并按《建筑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2-2002)表7.1.7进行基坑变形监控。 七、规范要求 A、土方开挖 1、有关土方开挖工程规范强制性条文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1.3 条文规定: 土方开挖的依次、方法必需及设计工况相一样,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需确保支护结构平安和四周环境平安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原规范)7.1.7的规定执行(表1)。 表1 原规范表7.1.7基坑变形的监控值()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 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1、符合下列状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 开挖深度大于10m; 3) 及接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爱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四周环境无特殊要求时的基坑。 3、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四周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2、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3、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土方工程施工应常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限制桩和水准限制点应实行牢靠的爱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5、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 6、施工过程中应随时观测四周的环境改变。 7、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规范(502002-2002)表 6.2.4 的规定(表2)。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桩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视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 2 米靠尺和契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视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干脆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表2 原规范表 6.2.4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 B、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坑标高。 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3、填方施工过程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限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依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规范表 6.3.3 的规定(表3) 表3原规范表 6.3.3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夯实 <200 3~4 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查标准应符合规范 6.3.4(表4)的规定。 表4 原规范 6.3.4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毫米)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桩基基坑基槽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 基础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