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扭转合同
土地扭转合同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承包方) (受让方) 地址: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同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将其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变更流转土地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等) 亩流转给乙方。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支付。乙方每年阳历九月份支付甲方 元/亩,合计 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依据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依据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帮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变更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爱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状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样,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更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丢失经营实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行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因自然灾难或环境污染等因素导致不具备种植条件的状况下)。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运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干脆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确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国家土地补助款或者征收款仍归甲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承包方) (受让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批准或备案看法(盖章): 年 月 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