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
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土地平整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合同工期 依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发生了不行预见或不行抗力时,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顺延。 三、 承包范围 1、 承包范围:按甲方供应的图纸规定的范围进行土地平整的工程施工。包含的一切机械设备、施工抽水、土方回填和余土清出场地外运输等。 2、 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范围,采纳一次性总价包干形式;乙方负责的范围包括:包机具、工期、质量、平安、包乙方工人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工程保险以及全部乙方负责担当和支付的费用。 四、 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纳一次性总价包干形式,含税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施工途中除因甲方通知变更所造成增减工程量时按实际发生结算外,甲方不再签证工程量变更增加给乙方。 五、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结算 支付方法一期付:在工程完成并且经双方认可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 质量保证 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先行设计及施工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单位工程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派施工代表,负责代表甲方实施对本工程质量、平安生产、施工进度、综合治理、文明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就本工程及施工方或对外相关事宜进行交涉、洽商。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刚好组织特地人员进行验收。 (二)已方责任 1、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及平安负责人。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给昂规章制度,实行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平安、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规定。 2、乙方必需依据甲方供应 图纸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隐藏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进行核查、勘探以免造成破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需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力气、以保证按图纸规定的标高和包含施工工作面的范围组织施工,否则乙方无条件翻工以满意要求。 4、乙方必需文明施工并负责场外渣土的保洁清理、夜间施工有关证件的办理及其费用。 5、乙方必需供应经税务部门认可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八、其他 1、因本合同有关事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其他约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