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定级估价总结
一:名词说明 1. 土地评价: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和调整土地收益安排,进行利用规划和科学管理土地,对土地的自然生产实力或土地利用效益、效果等方面作出评估。 2. 土地相宜性评价:是指土地针对特定利用方式的相宜性及相宜程度,作出等级的评定。 3. 土地相宜性:是指土地在肯定用途条件下,土地对该用途是否相宜以及相宜程度的特性。 4. 农用地(分)等:在全国范围内,依据标准耕作制度,在自然质量条件、平均土地利用条件、平均土地经济条件下,依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的农用地等别。 5. 标准耕作制度: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水平、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下,有利于生产或最大限度发挥当地土地生产潜力,将来仍有较大发展前景,不造成生态破坏,能够满意社会需求,并已为(或将为)当地普遍接受的农作方式,包括作物种植制度和养地制度。 6. 农用地定级:在旗(县)行政区内,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依据地方土地管理和实际状况须要,遵照与托付方要求相一样的原则,即主要考虑定级目的,依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农用地级别。 7. 地基准地价:即土地初始价,也称城市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依据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运用权价格,并由市、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平均价格。 8. 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 9. 基准地价的评估:以城镇整体为单位进行的,是该地区土地等级、特定用途、肯定时间内的运用权平均价格,反映了我国城镇土地利用所产生的实际经济效果,标明白土地经济价值运动的基准线。 10. 城镇土地分等:是通过对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各项因素的综合分析,揭示城镇之间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城镇进行分类排队,评定城镇土地等。 11. 城镇土地定级:是依据城镇土地的经济、自然两方面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对城镇土地运用价值进行综合分析,揭示城镇内部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评定城镇土地级。 二:简答题 1. 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特点? 答:(1)土地宽阔,类型多样(2) 山地多,平地少(3) 土地资源丰富,人均占有量少 (4) 土地资源质量不高,土地退化现象严峻(5) 土地资源分布不均衡(6) 土地资源日益短缺 2. 土地评价的理论依据? 答:自然、社会经济因素【(1)气象气候(2)地形(3)水文(4)土壤】;土地质量;土地利用。 3. 相宜性评价的分类? 答:单宜性评价、多宜性评价;潜在相宜性评价、现状相宜性评价;定性相宜性评价、定量相宜性评价。 纲要中的评价系统接受逐级递降的四级分类法:①土地相宜性纲——指相宜性的种类; ②土地相宜性级——反映纲以内的相宜程度;③土地相宜性亚级——反映级以内的限制性种类或所需改良的措施;④土地相宜性单元——反映亚级内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次要差别。 4. 土地相宜性的分类? 答:(1)按相宜用途分类:单宜性、双宜性、多宜性、不宜性;(2)按相宜程度分类:最相宜、中等相宜、牵强相宜。 5. 土地相宜性评价的内容? 答:(1)土地相宜性:主要评价土地的相宜用途及相宜程度;(2)土地限制性:主要评价土地的限制因素及其限制强度。 6. 土地相宜性评价的基本原则? 答:(1)针对性原则:针对肯定的土地用途和利用方式进行土地的相宜性评价; (2)持续利用原则:土地对某种用途或利用方式的相宜性,是指长期持续利用条件下的相宜性,经评定的相宜用途,是指在该种用途和利用方式下土地能持续利用,不会导致土地退化或其他不良后果; (3)比较原则:土地利用需求与土地质量的匹配、土地投入和产出率比较、土地相宜的多种用途的各种效益的比较; (4)辩证原则:土地相宜性评价要接受综合分析与主导因素相结合以主导因素为主,土地生产力和土地利用效益的凹凸受到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5)实践性原则:必需从实践动身,充分发挥当地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 (6)潜在相宜性原则:不仅评定当前的相宜性,还要依据规划须要评定土地在改良后的潜在相宜性。 7. 农用地分等的原则? 答:(1)综合分析原则 农用地质量是各种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农用地分等应以造成等别差异的各种相对稳定因素的综合分析为基础。 (2)分层限制原则 农用地分等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等别序列为目的。在实际操作上,农用地分等是在国家、省、县三个层次上绽开。县级分等成果要在本县域范围内可比;省级协调汇总成果要在本省域范围内可比;国家级协调汇总成果要在全国范围内可比。 (3) 主导因素原则 农用地分等应依据相对稳定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的差异,重点考虑对土地质量及土地生产力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的主导因素,突出主导因素对分等结果的作用。 (4) 土地收益差异原则 农用地分等应反映不同区域土地自然质量条件、土地利用水平、社会经济水平的差异对区域土地生产力水平的影响,也应反映对区域土地收益水平的影响。 (5)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农用地分等应以定量计算为主。对现阶段难以定量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接受必要的定性分析,定性分析的结果可用于农用地分等成果的调整和确定工作中,提高农用地分等成果的精度。 (6)跟踪检验原则 在农用地分等工作中,应对每一步成果进行检验,并进行专家询问、论证,确保成果与实际状况相符。 8.土地定级原则?(农用地定级原则) 答:(1)、综合分析原则:诸要素与土地质量和效益的关系 (2)、主导因素原则 (3)、地域分异原则:分析由于区位条件不同形成的土地质量差异 (4)、土地级差收益原则 (5)、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原则:阅历性的分析尽量量化;初步方案以定量分析为主。最终定案宜依靠定性分析。 9. 农用地分等与定级的概念、对象、目的和关系? 答:(1)农用地分等与定级的概念:农用地分等:在全国范围内,依据标准耕作制度,在自然质量条件、平均土地利用条件、平均土地经济条件下,依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农用地等别;农用地定级:在旗(县)行政区内,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依据地方土地管理和实际状况须要,遵照与托付方要求相一样的原则,即主要考虑定级目的,依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农用地级别。 (2)农用地分等与定级的对象:农用地是指干脆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目前开展分等和定级的对象都是特指耕地。 (3)农用地分等与定级的目的:农用地分等的目的:科学量化农用地质量及其分布,为落实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实现区域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科学核算农用地生产潜力供应依据。 农用地定级的目的:科学量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