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集体复核申请表.docx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集体复核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经办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职业名称 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 成绩 复核 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复查科目 级别 原始成绩 复核结果 备注 复核经办人复核于年月日 鉴定 中心 意见 年月日 1、请申报单位在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口内连同个人更核申报表向省鉴定中心提出申请。 2、鉴定中心在受理查分申请之FI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分工作并公布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