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监管的新趋势与启示
国际金融监管的新趋势与启示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金融的运行格局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国际金融监管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金融业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与国际金融发展的联系更加紧密。因此,我国须要借鉴国际阅历,加强我国的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为金融机构的经营供应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金融监管 全球化 功能性监管 一、当前金融运行格局下传统金融监管方式面临的问题 由于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国际资金的结构和流向、投资品种及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科学技术和通讯的进步,为金融投资创建了更加广泛的活动空间和崭新的运行形式。同时,金融市场的波动更加频繁,杠杆投资和衍生产品的风险也大为增加,竞争压力和追求高回报使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冒险意识上升。这一切使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和风险性日益增大。 (一)金融并购和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20世纪90年头以来,国际金融业并购事务层出不穷,金融业的并购浪潮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银行业的兼并加强了银行业集中程度,一方面可以提高抗风险实力,另一方面也简单因为风险管理不当而积重难返。这些超级巨型金融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对整个金融机构乃至国民经济将造成灾难性的打击。这就是所谓的“太大不倒”(toobigtofail)。其次,金融业的兼并浪潮使金融业的竞争进入垄断竞争时代,如何防止金融风险在恶性竞争中积累,维护公允竞争秩序成为监管当局的新课题。再者,金融业的兼并渐渐冲淡了银行业和证券、保险的界限,无疑加大了监管难度。 (二)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为了躲避金融管制,规避和分散金融风险,金融机构通过各种金融创新工具和业务把风险转移给情愿担当的一方。但是从全球或全国的角度看,金融创新仅仅是转移或分散了某种风险,并不意味着削减风险;相反,金融机构在利益机制驱动下可能会在更广的范围内和更大的数量上担当风险,一旦潜在的风险转变为现实损失,其破坏性远远超出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风险。详细而言,以金融衍生工具为主要代表的金融创新作为资产价格、利率、汇率及金融市场反复易变性的产物,它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剧资产价格和金融市场的易变性,由此产生的风险也越来越多,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1995年巴林银行的倒闭特别明显地显示传统监管结构和方法已不再合适。 (三)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减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在金融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快了金融改革步伐,推动本币自由兑换、开放金融市场、放松外资银行进入管制和国际资本流淌管制,并在国外广泛设立分支机构。这些措施一方面使得这些国家的金融业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国际资本在各国金融市场自由流淌,各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依靠性不断增加,各种金融风险同样可以通过国际传递,对全球金融市场形成巨大的冲击。与金融自由化进程程度相比,原有监管原则对于新兴市场的监管效果是很有限的,20世纪80年头以来,拉丁美洲、东南亚、东欧和非洲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发生的金融危机就很好地说明白这一点。 (四)网络信息革命对传统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 随着电脑、网络、电子商务等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银行在各国得到快速发展。网上银行经营成本低,并且依靠网络技术突破了传统的地理边界,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多领域、跨国界进行低成本扩张。如何对这些金融活动进行适当有效的监管,将是摆在国际金融界的一个重大课题。另外,目前在因特网上供应支付服务的大多数是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这就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必需协调和处理好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竞争。 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监管发展的新趋势 (一)金融监管目标向平安与效率并重的方向转变 20世纪30年头的大危机表明,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完全和金融体系的本身特点,市场的运作有时也会失灵,在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理论主要以维护金融体系平安、弥补金融市场的不完全为主要内容。20世纪70年头,困扰发达国家长达10年之久的“滞胀”宣告了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破产,在金融监管理论方面,金融自由化理论渐渐发展起来并在学术理论界和实际金融部门不断扩大其影响。20世纪90年头的金融危机浪潮推动了金融监管理论逐步转向如何协调平安稳定与效率的关系问题,除了接着以市场的不完全性为动身点探讨金融监管问题之外,也起先越来越注意金融业自身的独特性对金融监管的要求和影响。金融监管理论这种演化的结果,是平安和效率之间的新的融合与均衡。 (二)金融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过渡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加强,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水平的提高,各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放弃分业经营体制转向混业经营,与此相对应的是调整了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监管。首开统一监管先河的国家是英国。1997年英国政府领先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金融监管从英格兰银行分别出来,成立特地的金融服务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实行统一的金融监管。美国通过1999年11月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实现了由完全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模式的转变。经过短短几年时间,统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浪潮就席卷全球。现在,从西方73个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来看,至少有39个国家实行不同形式的统一监管,统一监管的国家比例为53.4%。 (三)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 合规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状况所实施的监管。合规性监管注意事后的补偿与惩罚,不能起到风险预料和防范的作用,使监管者长期扮演“救火队”的角色,监管效率低下。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资本足够程度、资产质量、流淌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以求最大限度地削减金融风险及其影响。风险监管较之于合规性监管的最大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够刚好地和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措施。国际银行监管组织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以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审慎规则,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利率风险、流淌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四)强调外部监管与内部限制制度的有机统一 完善金融机构内部限制制度,提高自律水平,成为国际监管的一个重要趋势。国际监管领域正呈现出向以市场为基础的监管转移的趋势,即一方面尽可能削减对官方监管的依靠,另一方面越来越注意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创建充分发挥自身管理和市场约束机制作用的环境。《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明确指出,应更加重视银行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机制对最低资本足够率要求的补充作用,以促进更高层次的金融稳定与平安。监管当局通过审查银行内部的风险和资本管理程序,确保其建立完善的内部评估和管理系统,以此来保证资本的足够性;即使在计算最低资本足够率时,也应更加依靠银行自己对风险的评估,激励银行采纳内部评级法,以便更精确地度量风险并支配相应的资本金防卫风险。 (五)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 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上不稳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在不同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的趋势不断加强,单靠一国或一家银行限制金融风险已变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