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式比较研究
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式比较探讨 摘要 入世以来,我国一体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外贸进出口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国际结算诸多付款方式中,诸多的支付方式应当如何进行最优的选择也取决于贸易的不同种类以及交易双方的状况。因此,对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式的探讨能为国际进出口带来良好的理论指导并能为平安便利的国际贸易供应良好的保障。 关键词国际贸易 支付结算 比较探讨 书目 引言…………………………………………………………………4 1.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式分类…………………………………5 2.国际贸易中不同结算方式的优点…………………………………7 3.国际贸易中不同支付结算方式的风险及防范…………………8 结束语………………………………………………………………12 参考资料……………………………………………………………13 英文摘要……………………………………………………………14 引言 由于资源的相对匮乏和比较利益的存在,为了实现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综合效益,使得各国在商品、技术、服务方面的交换成为必定,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不参及国际贸易,进行国际贸易成为各国经济活动中不行缺少的重要部分,各国也把贸易额作为评价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标记。人世以来,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我国的外贸体制及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原来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获得了出口权,这些企业出口成倍增长。但是,外经贸的发展,也不行避开地为我们带来新的问题,那就是由于国际贸易中支付结算方式的选择以及应用不合适而导致在国际进出口中的损失严峻。因此,对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式的探讨能为国际进出口带来良好的理论指导并能为平安便利的国际贸易供应良好的保障。 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式比较探讨 1.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式分类 1.1.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 )简称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肯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冲突,而且还能使双方在运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依据开证申请人的恳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肯定金额、并在肯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 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纳的是逆汇法。 1.2.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1.2.1.汇付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运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纳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收款人(或)、汇出行 ()和汇入行()。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及汇出行(托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及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须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依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托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托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担当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担当责任。 1.2.2.托收()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托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纳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托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托付人(),即开出汇票托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 (),通常为出口人;托收行( )即接受出口人的托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 ),即接受托收行的托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或),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 上述当事人中,托付人及托收行之间、托收行及代收行之间都是托付代理关系,付款人及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付款人是依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托付人能否收到货款,完全视进口人的信誉好坏,代收行及托收行均不担当责任。 在办理托收业务时,托付人要向托收行递交一份托收托付书,在该托付书中人出各种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依据托付的指示向付。 1.3.银行保证函银行保证函( s ),简写为),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托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债款。 1.4.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运用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运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依据须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 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运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平安刚好收汇,或有利于妥当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运用的形式有:信用证及汇付结合、信用证及 托收结合、汇付及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1.4.1.信用证及汇付结合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汇付方式结算。这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形式常用于允许其交货数量有肯定机动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对此,经双方同意,信用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或在货物发运前预付金额若干成,余额待货到目的地(港)后或经再检验的实际数量用汇付方式支付。运用这种结合形式,必需首先订明采纳的是何种信用证和何种汇付方式以 及按信用证支付金额的比例。 1.4.2.信用证及托收结合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收汇较为平安,对进口人可削减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用证必需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需订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1.4.3.汇付及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汇付及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运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这类产品,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大,往往要求买方以汇付方式预付部分货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货款则由买方按信用证规定或开加保函分期付款或迟期付款。 此外,还有汇付及托收结合、托收及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和等形式。 2.国际贸易中不同结算方式的优点 2.1.信用证的优点 在现今的国际贸易结算中,最常用的是跟单信用证,目前以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的国际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90%以上。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代表买方向卖方开出银行书面承诺,只要卖方做到及信用证中阐明的条款和条件相符便可获得信用证规定金额的支付。依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是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