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差旅费和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付11页)
XX公司 差旅费和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境内公务出差 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报销标准,根据《XX公司差旅费和出国经 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 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 516号)、《财 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 知》(财行〔2017〕434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和出国经费是指因工作需要,临 时离开正常的办公场所而发生的境内、外出差费用。 差旅费包括:国内城市间交通费、国内住宿费、出差补助费。 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 食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其中:国际旅费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 岸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 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住宿费指出国人 员在国外期间的住宿费用;伙食费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 伙食费用;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费、邮电、 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是出国签证费用、 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四条员工境内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 准;因公临时出国按照XX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 履行审批程序。 第五条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安排照顾性、无实 质内容的境内外公出、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严禁安排与因 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随行;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 行,或者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无故延长境 内公出、因公临时出国(境)时间。 严格差旅费和出国经费预算管理,控制支出规模。严禁用公 款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差旅费和出国经费 管理办法,负责对各单位差旅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二章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层级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费实 行限额凭票报销,出差补助实行包干管理。 (-)交通工具标准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交通工具标准限额内,在不 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乘相对经济、快捷的交通工具。 因不通市内公交车,需乘坐长途汽车或机场大巴等往返市郊或其 他城市的机场、码头、车站费用实行凭合规票据据实报销(出租 车票除外)。交通工具上限标准如下: X. 交通工具 行政级别 火 车 轮船 飞机 普通列车 动车/高铁 公司正副职领导 硬座、硬卧 二等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其它人员 硬座、硬卧 二等座 三等舱 经济舱 (二)住宿费用限额标准 单位:元 序号 行政职务 住宿费上限标准 北京、上海、 广州、深圳 其他直辖市、 省会、特区 一般地区 1、 公司正副职领导 350 300 260 2、 其它人员 300 260 200 注:特区包括珠海、汕头、厦门 、海南。 对于住宿价格因季节性、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等变化 明显的城市,住宿费上限标准在旺季最高上浮20%。出差人员按 照旺季上浮限额报销住宿费时,需写明理由,经单位主要领导审 批同意后,凭票报销。 如果出现非政策性因素亏损,公司副经理及以上领导住宿费 上限标准下调10%o (三)出差补助标准 1. 出差补助每人每天150元,包括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补贴, 其中伙食补助115元、市内交通补贴35元。员工出差期间,如 乘坐单位公务车出差,或由相关方安排交通服务的,不享受市内 交通补贴;如相关方安排就餐的,不享受伙食补助;如相关方不 安排交通、就餐服务的,享受出差补助。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 算。 2. 员工到本市郊区出差,需在外就餐的,出差补助每人每天 50元,其中市内交通费20元。乘坐单位公务车出差的,不享受 市内交通补助。 XX地区郊区为XX区。XX区以XX市最新公布的XX市辖区图 为准。其它地区郊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界定。 第八条出差地有XX集团系统内宾馆的(会议、培训等统一 安排住宿除外),应当优先选择XX集团系统内宾馆,因价格等因 素,可以在XX集团系统外宾馆住宿,住宿费用实行凭票据实报 销。 第九条出差人员未按规定层级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费超限 额标准的,超支部分自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公司主管领导审 批。出租车票不予报销。 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须经本单 位领导审批后,凭票据实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票价内 均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险,出差人员额外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一 律不得报销。 出差人员订购火车票所发生的订票手续费在不超过30元的 限额内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发生的退票费,需写明理由,经单位主 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凭票报销。 第 条出差人员从外部索取的发票要妥善保管。如有遗 失,按《XX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章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第十二条XX公司总部统一报销出国人员经费,费用由出国 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要按照规定层级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费 实行限额凭票报销,伙食补助、公杂费实行包干管理,其它费用 据实报销。 (-)交通工具标准 出国人员出国(境)前要确定在国(境)外的停留时间和出 访日程安排,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 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在国外多个城市参加 活动时,只要城市间通飞机,应在出国前统一订购联程机票,不 再提供城市间的交通费;若城市间不通飞机,则根据节俭原则选 择适当交通工具,凭有效的城市间交通票据据实报销。 出国人员出、入境及在国(境)外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上限标 准,应参照本办法第七条国内出差交通工具上限标准执行,其所 发生的国际旅费和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出国时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本办法第二章差旅费开支标 准及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 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二)住宿费用限额 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标准等有 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 434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 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 516 号)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据实报销。 随上级团组出国,如团组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已包含住宿 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否则,按规定标准据实报销。 (三)伙食费、公杂费标准 伙食费、公杂费,按《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 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 516号)规定标准 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方代表 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随上级团组出国,如团组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已包含伙食费 和公杂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否则,按规定标准包干使 用。 (四)其它费用 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 票据据实报销。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