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XX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激励先进, 鞭策后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实际,在学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会计学院全日制的普通本科学生。学年一般指上年7月至当 年6月。 第三条 综合测评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 行全面考核,形成一个综合评价成绩,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主要依 据,同时,按照名次享有优先推荐就业的权利。 第二章指标体系 第四条学生综合测评指标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三项。其中德育分占 30%,智育分占60%,体育分占10% o 第五条 学生各类加减分按项记入,本办法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 分值。各项成绩的总分均不超过100分。各类加减分一般以发生时间归属相应考核学年。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德育X 30%+智育X 60%+体育X10% 第三章计分细则 第六条德育测评分=德育基础分+德育行为加减分。 第七条 德育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确定的大学生行为基本规范作为标准, 达到标准者,在德育测评时可得基础分,德育基础分为70分。 第八条 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加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加分, 加分总共不超过30分。 1、荣誉奖励加分 组织单位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个人 10 7 4 2 集体 6 4 2 1 各级荣誉奖励均应由该级组织批准,有正式表彰文件和荣誉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同一荣 誉称号限加最高分一次。军训、社会实践的荣誉加分减半。所有以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产生 的荣誉在第二学年不加分。 2、各类德育比赛加分 奖项\级别 国家以上级 省级 下沙高教园区 校级 院级 一等奖、第一名 10 7 5.5 4 2 二等奖、第二、三名 7 5 4 3 1.5 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 4 3 2 1 0.5 团体一等奖、第一名 7 5 4 3 1.5 团体二等奖、第二、三名 4 3 2 1 0.5 参赛奖(鼓励奖等) 1 1 0.75 0.5 0.25 注:针对荣誉奖励加分和各类德育比赛加分 (1)同一学年中同一比赛项目、同一荣誉、同一项目限加最高分值一次。集体项目获 奖由组织单位根据项目成员多少、贡献率大小提供加分名单和加分值。 (2)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校、院正式组织的比赛(不含对抗赛、邀请 赛、友谊赛)。 3、对积极参加团学活动、校院学术讲座、班级活动(百本书活动除外)的学生,活动 组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每次加0.5分,原则上每位同学一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一 定限额,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制定(限5分)。 4、评为校级卫生A级寝室的寝室长加1.5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分,评为校级卫生示 范寝室的寝室长加2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 5分。评为二级学院级荣誉寝室可由二级学院参 照校级加分减半确定加分值。学年内限加最高分一次。 5、对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在外为学校赢得荣誉等行为,由各二级学院确认具体 加分值。(1)义务献血一次加0.5分,学年内限加一次。(2)青年志愿者服务加分限2分, 具体见《会计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考核管理办法》。(3)学生参加公益性演出活动加分限2 分,具体见《会计学院学生演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6、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学生,每次加2分,院级减半,原则上每位学生一学年累 计加分不超过一定限额(限4分)。 7、学生干部任职加分根据职务分为五级(每级包含职务另见备注),由学工部、宣传 部、团委或二级学院等主管部门根据以下考核结果下达加分通知书: 级别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一级 8 6 4 二级 7 5 3 三级 6 4 2 四级 5 3 1 五级 4 2 1 注(1)同一学年担任多项职务限加最高分值一次,担任半年职务加分减半。 (2)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干部在任职加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其他干部再 加0.5分。 (3)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学生干部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加分。 第九条德育方面,达不到标准者,根据下列行为减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减 分。 1、违纪处分减分 类别 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个人 -2 -5 —6 -8 -10 注:遵循院级减半原则。 2、集体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所在集体的学生干部均按任职合格分值相 对应给予扣分,其它学生均扣0.5分。各级通报、处分的扣分年限以相对应各级组织处理决 定发文之日为准,在当年测评时减分,多次违纪按当年处分之级别累计减分。 3、违反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学工办、团工 委视具体情况确定减分值,减分值为每事件0.5—1分。旷课每次0.5分。 4、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级卫生寝室的,寝室长扣2分,寝室其他成员扣1.5 分;有一个学期被评为C级卫生寝室的,寝室长扣1.5分,寝室其他成员扣1分。 第十条智育测评分=学习平均成绩+智育加减分。 第十一条学习平均成绩={£ (每门课程成绩X学分)}:总学分 其中课程指该学年所学课程(必修课+任选两门选修课,不含体育课)。补考及格按照 60分计算,补考仍不及格课程取两次考试高分计算,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按零分计算。 五级记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如下: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95分 85分 75分 65分 40分 课程成绩以当学年学业成绩表记载为准。 第十二条智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进行加分。 1、各类智育比赛的加分标准和注意事项比照第八条第2款的德育比赛加分标准和注意 事项执行。团队集体奖按分值总额控制分配。 2、其他类的智育加分如下 英语 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不含)至500分加2分,500分(不含)以上者加3分。 允许加分差。 中级口译:笔试通过加1分,口试通过加1分 高级口译:笔试通过加2分,口试通过加2分 商务英语:初级通过加1分,中级通过加2分,高级通过加3分 计算机 计算机二级考试优秀者加2分 计算机三级考试通过者加2分,优秀者加3分。允许加分差。 CPA 注册会计师单科通过一门加1分 其它 CIA、资产评估师单科通过一门加1分 (以证书、成绩单或网上公布成绩为证,一般以考试时间纳入学年进行加分。同一考试 不论学年只加一次) 注:未列入的由会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级讨论决定,单本证书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上岗证类一般不加分。 3、各类科研成果加分,省级以上以校科研处认可为依据,校级、院级以会计学院认可 为依据,同一作品只加最高分一次。科研成果以正式成果为准,但学校科研目录国家二级(含) 以上且当年十月(含)前出刊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