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应急专项预案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 1. 目击报警 1.1 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觉火情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 如火势早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法用对讲机、电话或打坏周围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周围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周围电闸及煤气。 1.5 引导火警现场周围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快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周围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无须要混乱。 1.7 在扑救人员未抵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对应方法,使用火警现场周围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觉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汇报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定,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 火情确定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快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和工程部责任人。 2.4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亲密观察火警周围区域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定。如有业主打电话问询,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假如需要采取其它方法,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向“119”报警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一般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合适,语音要清楚。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次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 具体统计火灾扑救工作全过程。 3.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 起火部位; 燃烧物品; 燃烧范围 报警人姓名; 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小区名称; . 火场地址(包含路名、门牌号码、周围标志物);火灾发生部位;. 燃烧物品; 火势情况;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报警人姓名; 报警人电话。 4.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物业现场责任人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汇报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消防专管员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还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依据火势情况立即制订对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依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与灭火,并确保消防用水供给。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立即下达向“119”报警指令。 4.3.5依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关键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依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员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依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取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方法。 4.3.9消防队抵达后,立即向消防队领导正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帮助消防队灭火,并帮助维持现场秩序,安置疏散人员。 4.3.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职员进行善后工作。 5.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职员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关键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职员全部要切记自己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生命安全。 5.1 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置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假如烟雾较大,要通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人员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依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 认真检验起火区域及周围区域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觉有些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人员,经过良好服务稳定大家情绪,并立即清点人员,检验是否还有些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次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通常以向下疏散为标准(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受伤业主、访客和扑救中受伤职员,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快速成立警戒组,部署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 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发明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珍贵物资。 6.4 确保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秩序。 6.5 加强对火灾区域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勘察。 6.6 确保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安全,预防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监控室应快速将小区内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 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立即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现场总责任人。 7.4 综合管理部组织职员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依据实际需要给切实帮助。 7.5 清洁绿化部组织职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齐,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络保险企业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