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垃圾清运合同
北京市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清运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1 为确保甲方所在地的垃圾能够及时、规范、合法地清运,维护环境卫生,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所属区域的垃圾清运工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清运范围及内容 2.1 清运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在地范围内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以及其他类别的垃圾清运工作。具体清运区域为:_______________(明确描述甲方所在地或相关区域的范围)。 2.2 清运内容: · 生活垃圾:包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类生活废弃物; · 厨余垃圾:包括食物残渣、果皮菜叶等; · 可回收垃圾: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回收物品; · 其他垃圾:包括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具体类别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清运时间及频率 3.1 清运时间:乙方应每日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垃圾清运,具体清运时间为________(例如:早上6:00至上午10:00),如需调整,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确定。 3.2 清运频率:乙方应根据甲方垃圾产生量,每日/每周进行不少于________次的垃圾清运,具体频率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3.3 特殊情况:如遇到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增加清运频次,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合理安排。 第四条 清运标准及要求 4.1 清运标准: · 乙方应按照北京市相关垃圾分类及清运规定进行作业,确保分类清运的准确性; · 清运过程中,乙方应确保垃圾不遗撒、不污染环境; · 乙方清运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相关场地,确保清洁整齐。 4.2 清运车辆及设备要求: · 乙方应配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环保标准的清运车辆,并确保车辆的清洁和正常运行; · 清运工具及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服务费用: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支付垃圾清运服务费用,费用标准为每吨人民币________元,总费用根据实际清运量计算。 5.2 付款方式: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垃圾清运费用。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按约定支付费用。 5.3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清运成本增加,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调整费用标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清运工作,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如垃圾存放点的设置与维护; · 甲方应合理分类垃圾,确保垃圾分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乙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清运服务费用,并按时提供专业的垃圾清运服务; · 乙方应确保垃圾清运过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并防止二次污染; ·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垃圾分类信息进行核查,并在清运过程中遵循分类标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 7.2 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导致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3 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9.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合理分担损失。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