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专家安全检查制度
专家平安检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专家对平安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我企业平安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开展,以提高企业平安保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车间的专家定期平安检查以及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 《危急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 《江苏省平安生产条例》 4 专家定期平安检查协议的要求 专家定期平安检查协议须要明确聘用双方权利、责任。即企业应与聘请或托付的社会中介组织签定定期平安检查协议,明确在实施专家定期平安检查中双方各自应担当的责任和义务,商定平安检查时间、内容等相关事宜。 5 专家的有关要求 5.1 资质要求。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化工类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平安工程师资质。 5.2 学问要求。具有国民教化化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娴熟驾驭所从事工作的专业学问;具有化工企业平安生产实践阅历;熟识国家有关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5.3 专家来源。专家来自大型化工生产企业、化工科研、设计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 5.4 专家开展平安检查的要求。受聘的专家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开展平安检查,照实反映企业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看法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平安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 6 专家定期平安检查的工作内容 6.1平安检查频次。本公司属橙色监管等级危化品生产企业,应聘请专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平安检查。具体检查频次由企业与所聘请的专家共同商定。每次参加平安检查的专家不少于2名,其中最好有1名为化工工艺方面的专家。 6.2平安检查内容。 查思想,即查全体职工的平安意识和平安生产素养。 查制度,即查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查纪律,即查劳动纪律执行状况,查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 查领导,即检查公司领导是否把平安工作摆在重要议程;是否树立了“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坚持了“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平安机构是否健全,全员平安管理是否发挥作用。 查隐患,即深化现场,检查公司的设备、设施、平安卫生措施、生产环境条件以及人的担心全行为。 查整改,对以上查出的担心全因素即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公司平安生产起到监督检查作用。 6.3 建立专家定期平安检查记录台帐。平安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和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看法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照实记录检查状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专家和企业分别留存,并报开发区安监部门备案。 6.4 加强事故隐患整改。针对专家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隐患整改档案。能整改的应马上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实行切实保障平安的措施,并制定整改安排抓紧整改。对危及生产平安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马上停产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规定上报开发区安监部门。 确定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保证事故隐患整改实施。各车间、部门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探讨,并提出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对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6.5 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企业应建立专家定期平安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台帐,具体记录每次整改状况、完成状况、复查状况,形成记录备查。 本制度相关要求由平安部会同各车间和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7. 相关记录 化工企业专家平安检查记录 化工企业专家平安复查记录 隐患整改台帐 专家组成员名单 本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 生效日期 修订内容说明 修订人 批准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