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办法(1)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混凝土集中搅拌站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年 月 目 录 1总则3 2 管理模式3 2.1基本管理程序3 3搅拌站的质量管理6 3.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6 3.2质量保证体系7 3.3原材料的质量管理8 3.4配合比的管理9 3。5搅拌、运输、泵送过程的质量管理10 3.6设备的质量管理14 3.7技术资料和档案的管理14 4搅拌站人员的管理14 4.1搅拌站人员组成14 4.2岗位职责15 5搅拌站设备管理21 5.1设备的验收21 5.2搅拌站设备的检定和保管21 5。3搅拌站设备台帐及档案22 5。4搅拌站设备的使用和保养22 5.5搅拌站设备检修制度23 5。6搅拌站设备故障应急预案25 5。7搅拌站设备操作规程25 6搅拌站安全管理30 6.1搅拌站安全管理制度30 6.2混凝土搅拌站安全检测制度30 6.3搅拌站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31 6。4搅拌站防火安全措施38 6。5搅拌站治安防盗管理措施39 6.6 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40 7搅拌站环境管理41 7.1搅拌站环境管理制度41 7。2搅拌站卫生管理制度41 7.3搅拌站环境检测制度42 8搅拌站文明施工管理42 41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混凝土集中搅拌站管理办法 1总则 搅拌站的设备状况、维护的好坏、人员的组成、分工与合作,将直接影响混凝土的生产效率和混凝土质量的可靠性.因此制定有效的搅拌站管理措施,是保证混凝土质量,提高工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关键。 针对S26新建工程要求,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搅拌站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满足业主工程质量标准;同时为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砼生产效率,有效降低成本,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及《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24,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2 管理模式 结合本公司特点,搅拌站混凝土生产、运输及泵送入模由搅拌站负责,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减水剂等)由项目部指定供应商,搅拌站负责收方管理,物资室监控材料数量,试验室监控质量,混凝土配合比由试验室负责提供,项目部对以上各单位进行考核。 2.1基本管理程序 2。1。1 质量管理程序 (1)水泥、外加剂由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搅拌站材料室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砂、石料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不大于400m3取样送检一次,对于有疑问的砂石料,应随时进行抽样送检并通知搅拌站试验室。所有原材料均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清理出场。 (2)对于混凝土的配合比,各工区施工前按第2.1.3计划调度管理程序通知搅拌站,并提供需用混凝土的数量、强度等级、使用地点、使用部位、施工工艺等。搅拌站在生产混凝土前,必须再一次电话联系使用单位,确认混凝土参数的正确性。 (3)搅拌站严格按配合比拌料,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动操作阀。搅拌楼配合比的输入及更改,只有搅拌站试验人员才能操作,其他任何人不能调整。搅拌站维修人员应加强对搅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计量计时装置。 (4)搅拌站应对混凝土的强度负责。试验人员调整施工配合比,必须依据当班的砂石料的含水率进行计算,当遇雨天或天气变化较大时,必须加大含水率的检测频率,以保证混凝土的水灰比符合要求。对于搅拌站生产的不同规格的混凝土,试验人员应在出站前对每一车混凝土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水灰比等指标,各项指标合格后才能出站,对拌和物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及时处理。对到达现场的混凝土,工区试验员要同样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合格后才能入模,并及时向搅拌站试验室进行信息反馈。所有试验检测均要有详细的书面资料,完善试验台帐. (5)混凝土出站到管段内任何现场位置,必须保证在2小时内运输到位,对于发生的意外情况,若为车辆故障,运输班应实行措施在半小时内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混凝土报废,由运输班负责。混凝土出站到入模过程中,若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大,严禁在混凝土中加水,可以按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掺加外加剂。 (6)混凝土运送到现场后,汽车司机与现场施工员必须确认到达时间,现场施工员必须安排及时卸料,汽车司机应记录卸料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并经现场施工员签认。当施工现场出现意外情况,需要推迟使用混凝土时(或混凝土施工快结束时),施工员应及时与搅拌站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混凝土浪费,由工区负责。 2。1。2 进料管理程序 (1)进料管理程序由材料管理员、收料员和试验室负责执行。 (2)严格计量制度,任何进出搅拌站的砂石料、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均需经电子磅称过磅,并打印电脑过磅单。地磅室分材料、分类别、分规格做好数量台帐。材料收方单在现场计量时必须由材料管理员、过磅员和司机共同签字,不得补签,月底交项目部计财部门作为开具购料计价单的依据,搅拌站试验室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磅称进行调试检查。 (3)对于由物资室供应的材料,进场时由地磅室过磅收方,并核对随车发料单,当随车发料单数量大于过磅数量时,以过磅数量为准,当随车发料单数量小于过磅数量时,以随车发料单数量为准。若双方有争议,以第三方磅秤所称重量为准。 (4)大堆料收方时,对大堆料的含水量要进行检查、监控,如发现来车含水量过重,过磅人员要令车辆暂在一旁停放,待正常后再过磅,多次出现此类情况,给予警告,或不给其过磅验收,必要时可结合方量和过磅双重计量收方的办法。搅拌站试验人员,结合不同情况,要做好多种实际大堆料的堆积密度,按重量/堆密度计算大堆料方量。 (5)搅拌站内所有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矿渣粉等出库过磅,必须经站长、看守人员及过磅人员才能放行。 2.1。3 计划调度管理程序 (1)各工区根据月度生产计划,测算出当月各类砼生产批量(砼标号、计划使用时间、工程地点及名称、使用部位、施工工艺等)及总量,在25日前将砼需求计划报送搅拌站。 (2)每日下午4:00前,由各工区领工员或工区长、技术主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报送次日砼使用计划,搅拌站调度做好详细的记录。搅拌站调度汇总各工区使用计划后,由搅拌站站长根据实际安排次日混凝土生产,并电话通知各工区。次日生产混凝土前再次由工区施工员至少提前一个小时报搅拌站运送混凝土时间,原则上按通知时间进行,对于确实需要变更的,由站长协调。 (3)大方量砼(连续生产超过100m3以上)使用计划提前三天电话报送搅拌站,搅拌站及时备料。 (4)月度计划报送时必须同时报送书面材料(经工区长、技术主管审核签字认可)和电子版材料(Excel表格);电话报送的生产计划在混凝土生产时,必须由工区补办“次日混凝土使用申请单”,由第一车砼罐车司机带回交搅拌站. (5)搅拌站生产混凝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