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车租赁合同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混凝土搅拌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使用地点及时间:夷陵区小溪塔城区 有限公司。搅拌车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车辆设备情况:甲方租赁乙方搅拌车运输,乙方车辆需具备合法有效证件(如牌证、保险等手续齐全)。 三、 承租内容:甲方租赁乙方搅拌车作为搅拌站运输混凝土之用。 四、 运输费用价格:搅拌车运输价格按M3计算: 公里内 元/M3, 公里内 元/M3.再每增加一公里加一元,不足 M3按 M3保底计算。 五、 搅拌车所有权属乙方,甲方在合同期内享有租赁使用权,没有对车辆的转租权,更不得对车辆进行抵押。否则造成损失及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运距的准确性. 六、 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当月不足22000元/月,按保底22000元/月支付,超出部分如实结算.并在次月 日以前付清全部运输费用(不开发票)。 七、 甲乙双方职责. 1、 甲方提供乙方司机食宿及搅拌车停放场地。 2、 甲方协助乙方在站内停放车辆时间内安保看护。 3、 甲方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章作业. 4、 乙方提供车辆须性能良好。维修、保养,确保搅拌车良好状态负责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5、 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状况不影响生产。服从甲方管理人员调度及指挥,遵守搅拌站规章制度,协调施工单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司机和进行处罚。 八、 合同期间责任及违约。 1、 合同期内甲方按时付款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砼. 2、 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提出搅拌车离场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一个月运费,若因甲方单方面原因提出终止合同,须按合同约定多支付一个月保底运费。 3、 合同期满后,甲方结清乙方运费搅拌车离场。若甲乙双方搅拌站进展需求继续合作,可协商补签合同。 九、 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应,双方签字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