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检验标准及方法
专业资料 WORD 完美格式 下载可编辑 机械加工检验标准及方法 一. 目的: 二. 范围: 三.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四. 尺寸检验原则 1.基本原则: 2.最小变形原则: 3.最短尺寸链原则: 4.封闭原则: 5.基准统一原则: 6.其他规定 五. 检验对环境的要求 1.温度 2.湿度 3.清洁度 4.振动 5.电压 六. 外观检验 1.检验方法 2.检验目距 3.检测光源 4.检测时间 5.倒角、倒圆 6.批锋、毛刺 7.伤痕 8.刀纹、振纹 9.凹坑、凸起、缺料、多料、台阶 10.污渍 11.砂孔、杂物、裂纹 12.防护包装 专业资料 WORD 完美格式 下载可编辑 七. 表面粗糙度的检验 1.基本要求 2.检验方法: 3.测量方向 4.测量部位 5.取样长度 八. 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公差要求 1.基本要求 2 线性尺寸未注公差 九.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检验 1.基本要求 3.检测方法 十.螺纹的检验 1.使用螺纹量规检验螺纹制件 2.单项检验 十一.外协加工件的检验规定 1.来料检验 2. 成品检验计划 十二.判定规则 附注: 1.泰勒原则 专业资料 WORD 完美格式 下载可编辑 一.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金属切削加工检验标准,使检验作业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标准。 二.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切削加工(包括外协、制程、出货过程)各检验特性的检验。在本标准中, 切削加工指的是:车削加工、铣削加工、磨削加工、镗削加工、刨削加工、孔加工、拉削加 工和钳工作业等。本标准规定了尺寸检验的基本原则、对环境的要求、外观检验标准、线性 尺寸公差要求、形位公差要求、表面粗糙度的检验、螺纹的检验和判定准则。 注: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造、锻造、钣金、冲压、焊接加工后的检验,其检验标准另行制 定。本标准不拟对长度、角度、锥度的测量方法进行描述,可参看相关技术手册;形位公差 的测量可参看 GB/T1958-1980;齿轮、蜗杆的检验可参看相关技术手册。 三.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2003 (ISO 2859-1:1989)计数抽样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 逐批检验 抽样计划 GB/T 1804- 2000 (ISO2768-1:104989)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184 - 1996(ISO2768-2:1989)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958-1980 形状和位置公差 检测规定 GB/T 1957-1981 光滑极限量规 Q/HXB 3000.1 抽样检查作业指导书 Q/HXB 2005.1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Q/HXB 2005.1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专业资料 WORD 完美格式 下载可编辑 四. 尺寸检验原则 1.基本原则: 所用验收方法应只接收位于规定的尺寸验收极限的工件。对于有配合要求的工件,其尺 寸检验应符合泰勒原则,孔或轴的作用尺寸不允许超过最大实体尺寸。 注:泰勒原则就是有配合要求的孔、轴,其局部实际尺寸与形状误差都要控制在尺 寸公差带以内(轴减孔加) 。 2.最小变形原则: 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应尽量使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变形为最小。 3.最短尺寸链原则: 为保证一定的测量精度,测量链的环节应减到最少,即测量链应最短(减少测量误差 累计) 。 4.封闭原则: 在测量中,如能满足封闭条件,则其间隔偏差的总和为零,即是封闭原则。 5.基准统一原则: 测量基准应与设计基准、工艺基准保持一致。 6.其他规定 1).应与尺寸测量的结果和形状误差的测量结果综合考虑,确定工件是否合格。 2).一般只按一次测量结果判断合格与否。 3).当使用计量器具与使用量规发生争议时,用符合 GB/T 1957-1981《光滑极限量规》标准 规定的下列量规仲裁:通规应等于或接近于工件的最大实体尺寸;止规应等于或接近于工件 的最小实体尺寸。 五. 检验对环境的要求 1.温度 专业资料 WORD 完美格式 下载可编辑 1).减小和消除温度引起的误差的途径:在标准温度 20℃下检测;使量具和工件材料一致, 温度平衡。 2).检验工作场所应避免阳光直照,防止暖气等热源和门窗处冷空气造成温度巨变。 2.湿度 湿度过高(一般指相对湿度75% )容易导致生锈、光学仪器发霉等。湿度高时,可用 除湿设备除水,在量具箱内放干燥剂。检验人员必须保证量具干燥状态,不能将水杯等放在 量具周围。 3.清洁度 包括防尘、防腐蚀等。检验场所应远离磨床等尘源。防止腐蚀性气体,远离化验、酸洗 等工作场地。 4.振动 工作台要稳固,远离大型机加工设备等振源。 5.电压 电动、气动量仪的动力源要稳压,要按照量仪的特性要求予以保证。 六. 外观检验 1.检验方法 用目视检验。检验人员矫正视力 1.0 以上。必要时可用 4X 望远镜或放大镜检测。对客 户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客户要求的检测方法进行。 专业资料 WORD 完美格式 下载可编辑 2.检验目距 工件到眼睛的距离在 40cm 左右。 3.检测光源 正常日光下(晴天) ;照度为 100lx~200lx 的灯光下进行(相当于 750mm 远处的一支 40W 的日光灯。 4.检测时间 对工件某一表面外观质量观测 4~5 秒钟。 5.倒角、倒圆 对图纸上没有明确倒角、倒圆尺寸的,按照 C0.2~C0.5 或 R0.2~R0.5 加工作业,特 殊情况下可按照 C0.1~C0.2 进行加工。除图纸明确注明不用倒角的部位外,所有部位必须 倒角或倒圆。 6.批锋、毛刺 工件有毛刺、批锋不可有。所有裸露部位(包括精加工的内孔面)必须去除毛刺,以不 刮手为限。 7.伤痕 工件最终完成面不得有明显划伤、夹伤、压伤、碰伤痕迹,点伤表面积不得大于 1 ㎜, 深度不得大于 0.2mm;线伤宽度不得大于 0.5mm,长度不得大于 20mm ,深度不得大于 0.0063mm 。必要时可参照样板。 8.刀纹、振纹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刀纹、振纹。 专业资料 WORD 完美格式 下载可编辑 9.凹坑、凸起、缺料、多料、台阶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凹坑、凹陷、凸起、缺料、多料、台阶。 10.污渍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油渍、异物、污渍、异色。螺纹孔、槽内的粉屑应吹拭干净。 11.砂孔、杂物、裂纹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砂孔、杂物、裂纹。 12.防护包装 工件必须做防护工作。有色金属制品如铜、铝制品需用报纸或塑料膜包覆;黑色金属需 涂覆防锈油。 七. 表面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