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检验标准及规范
机械(金属切削)加工检验标准及规范 机械(金属切削)加工检验标准 1. 目的 2. 范围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尺寸检验原则 5. 检验对环境的要求 6. 外观的检验 7. 表面粗糙度的检验 8. 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公差要求 9. 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检验 10.螺纹的检验 11.检验计划 12.判定规则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金属切削加工检验标准,使检验作业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切削加工(包括外协、制程、出货过程)各检验特性的检验。在本标准中,切削加工指的是:车 削加工、铣削加工、磨削加工、镗削加工、刨削加工、孔加工、拉削加工和钳工作业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锻造、钣金、焊接后的检验,其检验标准另行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尺寸检验的基本原则、对环境的要求、外观检验标准、线性尺寸公差要求、形位公差 要求、表 面粗糙度的检验、螺纹的检验、检验计划和判定准则。 注:本标准不拟对长度、角度、锥度的测量方法进行描述,可参看相关技术手册;形位公差的测量可参看 GB/T1958-1980;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ISO 2859-1:198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 GB/T 1804- 2000 (ISO2768-1:104989)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184 - 1996(ISO2768-2:1989)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958-1980 形状和位置公差 检测规定 GB/T 1957-1981 光滑极限量规 4. 尺寸检验原则 基本原则 所用验收方法应只接收位于规定的尺寸验收极限的工件。 对于有配合要求的工件,其尺寸检验应符合泰勒原则,孔或轴的作用尺寸不允许超过最大实体尺寸。 阿贝原则 被测量线应处于被测量线或被测量线的延长线上。 最小变形原则 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应尽量使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变形为最小。 最短尺寸链原则 为保证一定的测量精度,测量链的环节应减到最少,即测量链应最短。 封闭原则 在测量中,如能满足封闭条件,则其间隔偏差的总和为零,即是封闭原则。 基准统一原则 测量基准应与设计基准、工艺基准保持一致。 其他规定 应与尺寸测量的结果和形状误差的测量结果综合考虑,确定工件是否合格。 一般只按一次测量结果判断合格与否。 5. 检验对环境的要求 温度 减小和消除温度引起的误差的途径:在标准温度 20℃下检测;使量具和工件材料一致,温度平衡。 检验工作场所应避免阳光直照,防止暖气等热源和门窗处冷空气造成温度巨变。 湿度 湿度过高(一般指相对湿度75% )容易导致生锈、光学仪器发霉等。湿度高时,可 在量具箱内放干燥剂。检验人员必须保证量具干燥状态,不能将水杯等放在量具周围。 清洁度 包括防尘、防腐蚀等。检验场所应远离磨床等尘源。防止腐蚀性气体,远离化验、酸洗等工作场地。 振动 工作台要稳固,远离大型机加工设备等振源。 电压 电动、气动量仪的动力源要稳压,要按照量仪的特性要求予以保证。 6. 外观检验 检验方法 用目视检验。检验人员矫正视力 以上。必要时可用 4X 放大镜检测。对客户有明确要求的, 按照客户要求的 检测方法进行。 检验目距 工件到眼睛的距离在 40cm 左右。 检测光源 正常日光下(晴天) ;照度为 100lx~200lx 的灯光下进行(相当于 750mm 远处的一支 40W 的日光灯。 检测时间 对工件某一表面外观质量观测 4~5 秒钟。 倒角、倒圆 对图纸上没有明确倒角、倒圆尺寸的,按照 ~ 或 ~ 加工作业,特殊情况下可按照 ~进行加工。除图纸明确注明不用倒角的部位外,所有部位必须倒角或倒圆。 尖角、毛刺 工件不允许有毛刺、尖角。所有裸露部位(包括精加工的内孔面)必须去除毛刺,以不刮手为限。 伤痕 工件最终完成面不得有明显划伤、夹伤、压伤、碰伤痕迹,点伤表面积不得大于 1 ㎜深度不得大于;线伤宽 度不得大于 ,长度不得大于 20mm ,深度不得大于 。必要时可参照样板。 刀纹、振纹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刀纹、振纹。 凹坑、凸起、缺料、多料、台阶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凹坑、凹陷、凸起、缺料、多料、台阶。 污渍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油渍、异物、污渍、异色。螺纹孔、槽内的粉屑应吹拭干净。 砂孔、杂物、裂纹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砂孔、杂物、裂纹。 防护包装 工件必须做防护工作。有色金属制品如铜、铝制品需用报纸或塑料膜包覆;黑色金属需涂覆防锈油。 7. 表面粗糙度的检验 基本要求 表面粗糙度通常用轮廓算术平均偏差 Ra 表示。 图纸上明确表面粗糙度要求的,按照图面要求进行检验。 图纸上没有明确表面粗糙度要求的,按照加工工艺一般能达到的粗糙度进行检验。 检验方法 样块比较法。以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工作面上的粗糙度值为标准,用视觉法和触觉法与被测表面进行比较,来 判定被测表面的粗糙度值是否符合规定。需要时可用显微镜比较法。客户有明确要求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检验。 用样块进行比较时,样快和被测表面加工方法应一致。 表面缺陷如气孔、锈蚀、碰伤、划痕和毛刺等不应计入表面粗糙度的评定,除非图样或技术文件中 明确规定 粗糙度包括表面缺陷。 根据被测表面加工痕迹的均匀性选择测量部位。 根据被测工件的使用特性选取测量部位。 取样长度 当未作明确要求时,应根据被测表面的规定粗糙度值按表 1 规定选取正确的取样长度和评定长度。 表 1 Ra、Rz、Ry 的取样长度 L 与评定长度 L n 选用值 Raµ m Rz,Ryµ m L mm L n=5Lmm ≥~ >~ >~ >~ >~ ≥~ >~ >~ >~ >~320 8. 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公差要求 基本要求 图纸上有明确公差要求的,按照要求进行判定。实测尺寸超出公差即为不合格。 标题栏或技术要求未注明公差的,按照要求进行判定。 线性尺寸未注公差 线性尺寸未注公差按照 GB 1804-2000 中等精度(M 级)进行检验。表 2 给出了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 表 3 给出了倒圆半径和高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表 4 给出了角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其值按角 度短边长度 确定,对圆锥角按圆锥素线长度确定。 GB1804-2000 不适用于下列尺寸: a)其他一般公差标准涉及的线性和角度尺寸; b )括号内的参考尺寸; c)矩形框格内的理论正确尺寸。 参考尺寸和理论正确尺寸的公差要求另行规定。 表 2 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 mm 表 3 倒圆半径和高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 mm 表 4 角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 mm 9. 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检验 基本要求 图纸上对形位公差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检验。 图纸上对形位公差没有明确要求的,其形位公差由加工工艺保证,一般不做检验;对形位公差有怀疑 时,需 进行检验。 客户另行要求的,以客户要求为准。 形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