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小学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养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