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班级学生容量,稳步提高教育教学成绩,严格学籍管理手续,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以,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学籍管理:凡在校学生,一律建籍注册,由专人负责,学生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统一管理。学生入、转、休、复学和借读手续齐全,符合规定. 二、档案的填写: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生的注册手续,及时建立学籍,根据规定编写学籍号,法律规范填写,盖全公章,不任意涂改或变更。小学六年学习过程中,姓名不可更改. 三、转学的办理: (一)学生的转入. 1、转入条件: 家庭搬迁至我校学区的学龄儿童可转入我校就读或借读。 2、相关手续: (1)、户籍在本镇的学生。 ①村小转入中心校的,要村小校长开证明. ②中心校转入村小的,班主任要写学生转学说明并交到信息技术组。 ③在外打工的或其他情况转回的,要填写转入说明表。 (2)、户籍不在本镇的学生(借读). ①原学校开具的转学证。 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要填写借读生名册。 3、办理流程图。 家长有转学意向=>确定转入地及转入学校=〉携带户口簿复印件及转学证明到学校副校长室审查=〉学校确定接收=〉原学校开具转学证=〉学校否决接收=>不转学或转到其他学校。 (二)、学生的转出。 1、转出条件. 家庭搬迁到其他地区或学区,迁入地学校已同意接收的学生. 2、相关手续。 (1)、转学证明。 (2)、转学回执。 3、办理流程。 原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到县教育局学籍股盖章审核=>到转入学校开具转学回执盖章=〉将回执交到原学校。 四、休学、复学的办理: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别原因,需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时应办理休学手续. 程序:家长申请(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由班主任签字后,报校长室批准,由档案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休学证明。 2.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在期满前半个月办理延期休学。 复学:休学一年期满,学生复学,要开具健康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如休学期限满,不能上学,经学校核实同意后可以再次办理休学申请手续。 1。学生休学期满能继续学习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提出申请(病休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 2.复学时,按实际程度编班,必要时进行考查。 五、退 学: 1.在校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由家长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可以退学.经教育局批准方可执行。 ⑴学生患病休学一年以上仍不能坚持学生者。 ⑵学生智力低下,丧失学习能力,有医院证明者。 2。在校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自动退学论处,由学校除名,校内公布,并通知家长并教育局学籍股。 ⑴学生连续旷课一周以上或一学年内累计半个月,在此期间多次与家长联系无效者。 ⑵学生休学期满,没有复学又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六、按规定及时整理、保存学籍表册.小学毕业班学生学籍,毕业后交档案室存档。 七、凡有病不能到校需长期请假的学生,需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八、从2024年9月起,电子学籍与纸质学籍同时使用,班级中有变动学生,班主任要及时统计学生变动情况,分析生源情况,避开流生,为领导决策和教育教学服务。 九、临时随父母到外打工或外迁的,要到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将保留学籍;如若不与学校打招呼,将清除学籍,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