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J11433-2024 DB34/T918。1—2024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Anhui Proyincial Specifi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nationManagement 第一分册 2024—6—10发布 2024—8--1实施 联合发布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 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4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资料………………………………………………………… 4.1 建筑工程准备阶段及开工审批资料………………………………………… 4.2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技术资料…………………………………………… 5建筑工程(质量)监理资料……………………………………………………… 5.1 监理管理资料………………………………………………………………… 5.2监理过程资料………………………………………………………………… 6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资料 ……………………………………………………… 6.1 施工组织设计………………………………………………………………… 6.2 现场质量管理资料…………………………………………………………… 6.3 施工合同 …………………………………………………………………… 6.4施工许可证…………………………………………………………………… 6.5 工程开工报告………………………………………………………………… 6.6 施工日志 …………………………………………………………………… 7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 7.1 竣工验收准备资料 ………………………………………………………… 7.2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3 竣工验收报告………………………………………………………………… 7.4 竣工图 ……………………………………………………………………… 1、总 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法律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填写、编制、核查、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法律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安徽省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凡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参加工程建设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主体及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均应执行本规程。 1.0.4 记载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重要活动、工程施工主要过程和形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1.0.5 工程资料的收集、填写、编制、核查、整理、立卷工作应随工程进展及时进行,工程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6 执行本规程时,尚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建筑工程资料 Projectination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2.0.2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Preparationphraseination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资料。 2.0.3 监理资料 Supervisionination 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通过收集、填写、编制等方式形成的资料。 2.0.4 施工资料 Constructionination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通过收集、填写、编制等方式形成的资料。 2.0.5 竣工图 As—built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6 竣工验收资料Acceptanceination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 2.0.7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proof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构件或部品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主要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 2.0.8 收集 Collect 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之一,是将已有的原始资料(如产品合格证、复试报告)聚集在一起,在核对确认的基础上,通过适当整理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收集时要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 2.0.9 填写 Fill-in 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之一,按规则在给定的表格(如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中书写文字、数据等信息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要注意填写的真实性、合法性、法律规范性。 2.0.10 编制 Draw—up 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之一,根据现有资料与工程实际做出方案、报告(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要注意编制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 2.0.11 核查 Checkexamine 审查核实工程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法律规范性。 2.0.12 整理 Pack-up 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建筑工程资料分类、汇总、装订并保存的过程. 2.0.13 立卷 Record 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 2.0.14 归档 File 资料形成单位将形成的资料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工程合同及设计文件等规定。工程资料的内容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方面的技术法律规范、标准和规程。 3.0.2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整理纳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3 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核查、整理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立卷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 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发包给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核查、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资料,并应及时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