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而“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①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 ②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特性,按表2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①计算,若满足式①,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①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t。 3 职责 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4.1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整个厂区构成一个单元,经过辨识,本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2行政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辨识、分级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 4.3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①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 ②对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③毒性气体应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④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 4.4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①行政部应至少每3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已经进行安全评价并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要求的,可不必进行安全评估。 ②当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行政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4.5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4.6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4.7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辩识和评价后,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及新知识和技术发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 4.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应符合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