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山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根据《X 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意 见》(X 政发〔X〕27 号)和《X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 火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X 政发〔X〕71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 就加强护林防火能力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落实护林防火责任 护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护林防火 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 任人。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护 林防火责任。 护林防火工作列入对各镇、X 路街道和开发区年度考核内容,并 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护林防火实行奖励处罚制度。各镇、X 路街道 和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缴纳 1 万元,国有X 区林场场长缴纳 0.5 万元、林区主任缴纳 0.3 万元作为护林防火工作保证金。 年底经区考 核,对按照护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要求, 认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返还 保证金,并分别等额奖励以上有关人员; 对发生山林火灾并受到市以 上通报批评的,对以上有关人员处以保障金等额处罚;对受到区“一 票否决”的,除处罚以上有关人员外,另处罚单位3 万元;对因工作 不力致使区受到市“一票否决”的,除处罚以上有关人员外,另处罚 单位 5 万元。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认真履行职责, 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林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护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职责。 发改部 门负责组织编制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纳入本 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并认真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将山林 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并逐年增加。公安部门要加 强林区城镇消防工作,实行家火山火一起防。驻军、预备役部队、武 警部队和广大公安干警要积极参加山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工作机构。 区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 工作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全区的护林防火工作。各镇、 X 路街道和开发区要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本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护林防火宣传教育 实行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分工负责制。 各级政府要广泛深入地 宣传普及护林防火法律法规, 提高全民的护林防火意识。 林业部门负 责制定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牵头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教育的组织、 督导、检查等工作。各新闻单位负责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 媒体播发护林防火公益广告, 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护林防火通告、 禁火令等,开辟护林防火宣传专栏。气象部门负责防火期内森林火险 等级预报工作,在森林火险等级达到四级以上时, 及时发布森林火险 预警。交通运输、 文化旅游部门要对在林区从事客货运输的业主、司 乘人员、导游和旅(游)客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体部门要组织开展 “小手拉大手” 活动, 在中、 小学校安排适当的护林防火安全教育课, 普及安全防火、避火知识。林业部门会同教体部门做好户外运动爱好 者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在全区开展护林防火志愿者活动, 依托 共青团、大专院校和户外运动爱好者开展防火宣传。各级机关、企事 业单位和高等院校,要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等,遵守野外 用火规定。各镇政府、X 路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国有林场负 责辖区内护林防火宣传标语和防火警示牌(碑)的设立,对林区内农 户和从事餐饮等各类活动的业主进行护林防火宣传教育, 做到家喻户 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区成立森林消防大队,各镇、X 路 街道、开发区和 X 林场要成立森林消防中队。区森林消防大队人数 50 人以上,护林防火重点镇(X、X、X、X、X)和 X 林场 25 人以上, 其他镇、X 路街道和开发区不少于 10 人。各森林消防专业队在防火 期要集中食宿,值班备勤。继续加大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财政支持 力度,提高单兵装备水平。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技能和安全培 训,提高扑火能力。 加强专职瞭望队伍建设。每处瞭望哨按照 4 人标准配备队员,实 行 24 小时观测瞭望,做到发生火情时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加强森林消防预备队建设。区依托预备役部队建立50 人以上的 山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并配备足够的扑火机具。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 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及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山林火灾群众扑救队 伍并配备护林防火设施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