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宋代对不孝行为的惩处
试论宋代对不孝行为的惩处试论宋代对不孝行为的惩处 在宋代,谋杀、殴打、控告、斥骂、诅咒祖父母和父母,违犯祖父母和父母 教令, 祖父母和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及供养有阙等均属于不孝行为。宋代对各种 不孝行为制定了缜密而严厉的惩处法令。在惩处实践中,朝廷并非采用单一的刑 事惩处, 而是以有利于祖父母及父母晚年养老生活为基本原则,在必要的刑事惩 处外,多采用劝诫教化、剥夺财产继承权及经济援助等惩处方式。这种灵活的惩 处方式不仅有利于家庭养老模式的顺利推行, 同时对维护社会伦理秩序也有重要 作用。 标签:宋代;不孝;惩处法令 宋代由于土地制度变迁、商品经济发展以及家庭形态变化诸多因素的影响, 供养不周、弃养、辱骂、控告甚至是谋杀祖父母及父母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与传 统社会尊崇的孝道背道而驰,对社会伦理秩序形成有力的挑战,所以政府尤为重 视对不孝行为的惩处。学术界对宋代惩处不孝行为的研究虽有相关成果①,但缺 少专题论述。本文拟就宋代对不孝行为的惩处法令及方式进行一些考察。 一、对不孝行为的惩处法令 宋代惩处不孝行为②的法令, 基本沿袭 《唐律疏议》 中的相关规定, 将谋杀、 殴打父母和祖父母的行为归入“十恶”中的“恶逆”之罪,将斥骂、控告、诅咒、供 养有阙③、别籍、异财④等行为确定为“十恶”中的“不孝”之罪,处以死刑到徒刑 不等,对官员阶层的不孝行为制定了专门的惩处法令。 1.对谋杀、殴打祖父母及父母不孝行为的惩处法令 谋杀祖父母、 父母的行为是不孝行为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宋代对此行为一般 判处死刑。宋律规定,“诸谋杀周亲尊长⑤、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者,皆斩”⑥。对于丧夫改嫁妻妾谋杀已故丈夫祖父母及父母的行为,宋律根据 其谋杀行为所导致的不同后果,制定了不同的刑罚标准。宋律规定:“诸妻妾谋 杀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流二千里;已伤者,绞;已杀者,皆斩。”⑦从整体 上说, 子孙儿媳谋杀祖父母及父母的行为, 无论是否导致伤亡, 都会被判处死刑。 丈夫死亡后改嫁的妻妾,则会因谋杀行为的不同后果给予不同的惩处。谋杀行为 对前夫祖父母及父母未造成伤害者,处以流刑。如果其谋杀行为致人伤⑧亡,则 处以死刑。 宋代对杀伤祖父母及父母行为的惩处, 有故意和过失⑨之区分。按照宋律的 规定,过失杀伤行为一般处以流刑或者徒刑,甚至可以铜赎罪。宋律规定,过失 杀害祖父母、父母者,“流三千里”。若过失造成伤害,但并未致死,”徒三年”。 ⑩诸妻妾若过失杀害公婆,“徒三年”,如果只是使公婆受到伤害,“徒两年半”。 丈夫死亡改嫁的女性,如果过失杀伤已故丈夫的父母,可“以赎论”。过失杀害已 故丈夫父母者,“赎铜一百二十斤”;过失致伤者,需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