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制度
关于印发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方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部研究制定了?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标准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视频会议是提高工作效率,适应节约、便利办公要求的有 效方式,各单位应积极利用交通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 组织讲座和 培训等,充分发挥其效能。 第三条 以部名义召开的视频会议,须经分管副部长和部长批准; 以司局名义召开的视频会议, 须经主管副部长批准。召开视频会议的 签报均应经办公厅会签。使用视频会议系统举办讲座、培训等,由主 办业务司局领导批准。交通系统各单位名义召开视频会议, 如需使用 交通视频会议系统, 由各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交通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 障和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 中国交通通信中心是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保障和管 理部门。 交通视频会议系统各使用单位也应明确系统的具体管理部门 及其职责,并须指定两名以上系统管理员。 第五条 以部或司局名义召开视频会议并申请使用交通视频会议 系统,按以下程序办理: 会议发起司局通过部机关内部办公网的 “会议室预订系统〞提前 2 个以上工作日预订视频会议室,并提供会议名称、时间、模式、参 会单位等有关信息。得到确认后,会议发起司局应提前 1 个以上工作 日将会议通知〔包括电子版〕抄送部通信中心。 第六条 交通系统各单位召开视频会议并申请使用交通视频会议 系统,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会议发起单位应提前 3 个以上工作日通过 “交通视频会议效劳系 统〞填报?交通视频会议申请表?〔见附表 1〕 ,打印并加盖公章后, 至部通信中心。得到确认后,发起单位应提前 1 个以上工作日将会议 通知〔包括电子版〕抄送部通信中心。 如会议需交通部机关有关司局参加,并使用部机关视频会议室, 发起单位应在申请表中加以说明, 参会司局按本方法第五条预订会议 室。 第七条 会前准备考前须知: 〔一〕各参会单位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交通视频会议效劳 系统〞中查询系统联调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准时参加联调。 联调时, 各系统管理员应按照 ?交通视频会议系统调试情况记录表 ?的检查工 程〔见附表 2〕 ,逐项检查系统状况。 〔二〕会议开始前1 小时,各参会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应到达工作 岗位开始值机。 〔三〕如召开紧急会议,各参会单位系统管理员应在接到通知后 立即到达视频会议设备现场参加联调, 保证系统尽快进入正常运行状 态,并应在联调后立即开始值机。 第八条 会议期间考前须知: 〔一〕各参会单位应在会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本单位的名称标牌, 主要领导要设置桌签,重要会议还应在会场悬挂会标,标牌、桌签及 会标应保证图像效果清晰; 〔二〕系统管理员应坚守岗位,确保联络畅通,随叫随应; 〔三〕系统管理员应随时关注摄像头位置,防止偏转、移动,甚 至出现不应有的画面; 〔四〕不得随意播放与会议无关的音视频信息; 〔五〕各分会场不发言时,应将话筒调至静音状态; 〔六〕参会人员应面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 〔七〕参会人员应关闭或把置于震动状态; 〔八〕会场内禁止吸烟等。 第九条 会议期间,如分会场系统出现故障,系统管理员应尽快予 以排除,并防止影响主会场会议的正常进行。 系统管理员在会后应详 细记录故障处理情况。 第十条 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中断系统连接,各分会场在确 认主会场中断后,方可关闭视频会议系统。 第十一条 会议结束当天,各参会单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通过“交 通视频会议效劳系统〞填写?交通视频会议系统使用情况登记表? 〔见 附表 3〕 ,以便准确掌握情况,加强对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会议的 录音、录像资料应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其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自检。部通信中心 将组织对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的整体例行检测〔检测内容见附表 4〕 , 各单位应配合参加。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在其视频会议室设置值班,并将号码告知 部通信中心。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系统管理员的姓名及其 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移动、电子邮箱及视频会议室〕如 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部通信中心。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加强可视〔桌面视频会议终端〕的管理,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可视进行检测,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行,同时 做好对使用人的培训和效劳工作。 第十五条 本方法由交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各单位可根据本 方法制定实施细那么。 第十六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暂行 方法?〔厅科教字[2006]25 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印发视频会议△方法 通知 抄送:部属有关单位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制度(暂行) 为进一步标准管理 XXXX〔以下简称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充分发挥 视频会议系统提升效率、节省本钱的功能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所属各工程公司应指定一名视频会议系统专管员 〔以下简称专管员〕负责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并将 名单上报至公司行政中心网络部。 第二条 专管员应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进行登记,列出清单。如 遇设备故障, 专管员应及时向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报告并组织维 修,确保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条 专管员应设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操作密码,并不得在该 设备上安装与视频会议系统无关的软件。 严禁其他无关人员操作该系 统设备。 第四条 视频会议开始前,主办方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一〕 拟定议题议程; 〔二〕 确定主持人、报告人、记录人、参会人员、需要共享或讨论 的文件以及会议时间、议程等; 〔三〕 提前一天通知参会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各参会单位接到视频会议召开的通知后,各参会单位专 管员必须在视频会议开始的一小时前配合主会场专管员进行系统设 备调试,保证所需设备提前到位,按正确的方法操作设备,保障整个 会议过程的网络传输效果。 第六条 主会场在会前半小时开始对各分会场进行点名登记,并 将结果上报会议主持人;对没有准时登陆系统的分会场, 将追究其相 关人员的责任。参会人员应提前到会, 因故中途离场的领导同志应发 送消息至会议主持人。 第七条 各分会场未得到主会场允许,不得擅自退出系统。会议 结束后, 各分会场应及时将视频会议效果上报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管理 部。 第八条 参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会风,参会人员应关闭或将 调至震动,不得打断或干扰他人的发言,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会议主办方全权负责会议内容的保密工作。参会人员及 记录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的 【转自 bbs.bitsCN】 义务。 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网络视频会议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 浙大发〔2021〕15 号 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将启用网络视 频会议系统。为标准和加强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现将?浙江大 学网络视频会议管理方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校长办公室和网络与信息中心反 映。 二○○八年五月九日 浙江大学网络视频会议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校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 统〕的效能,确保网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