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员工帮扶计划
落后员工帮扶计划 一、目的 尽可能以公司自己的力量帮助员工解决家庭生活困难,进一步优化员工福利,培 育员工慈悲心和向心力,最终形成互帮互爱、快乐工作、人人向善的企业文化。 二、制定标准 第一条困难员工帮扶的目标和最低生活标准 1.1 目标: “不让一名员工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是指通过困难员工调查,建 立困难员工档案,落实各种帮扶措施, 使全公司困难员工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不 低于**市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 宗旨:行善可厚德,行善(帮助别人)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行善为佛、道、 儒、基督等教根本之教义,所以**倡导人人行善之企业风尚;我们更倡导积极图 强的人生根本之态度;虽,世事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虽,行善难披及人人,我 们仍将且永远勉力为之,**,行善永远在路上。 1.3 标准:根据**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本公司内困难员工家庭月人均可支 配收入不低于 1050 元,并根据**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困难员工的分类和界定标准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困难员工可分为: 一般困难员工、 重困员工、 特殊致困员工、 爱心助学四类。 2.1 一般困难员工:在职员工家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界定为一般困难员 工。 2.1.1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六个月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 1050 元的。 2.1.2 由于员工本人,所供养的直系亲属患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等原因,半年 内用于治疗的个人承担的费用超过家庭成员同期总收入的。 2.1.3 由于遭受严重灾害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员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1.4 只有员工一人有固定收入, 同时供两个及以上子女上正规大、 中专院校 (其 中必须有一个上大学) ,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2 重困员工:在职员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常年生病吃药,子女上学还需费用, 且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950 元以下的界定为重困员工。 2.3特殊致困员工: 特殊原因或意外事故发生致家庭遭受难以克服的变故 (灾害) 。 2.4 爱心助学:在公司里已建立困难员工档案的家庭,其子女通过高考且分数线 符合国家公布的录取分数线,当年被大学(中专、高职)录取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困难员工: 3.1 有各种收入渠道,员工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员工 反映强烈的; 3.2 有吸毒、赌博、酗酒以及其他犯罪行为的; 3.3 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3.4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违反法律受到处理未满的 (因计划生育政策不在此限) ; 3.5 弄虚作假、不据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支出情况的。 第四条困难员工家庭成员及收入的认定 4.1 家庭成员的确认: 4.1.1 家庭成员包括:员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的未婚子女、已成 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以上均含合法收养的子女) 。 4.1.2 家庭其他成员包括: (a)主要靠员工工资维持生活的父母。其中父年满70 周岁、母年满65 周岁或 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列为 供养, 父母有职业或一方有职业的不能列为供养; 父母在农村的要了解供养情况, 生活有保障或仍具有劳 动能力的不能列为供养。配偶的父母原则上不能列为直系供养亲属。 (b)父母不幸双亡,且由员工或者由员工配偶作为监护人抚养的未成年或者已 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c) 由员工供养的双方均无职业的男性年满 70 周岁女性年满 65 周岁或丧失劳 动能力的祖父母,以及未满 18 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必须由员工扶养的弟妹。 4.2 家庭可支配收入的计算: 4.2.1 员工工资收入: 员工月应得总收入减去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后的实际收入。申报建立困难户档案的员工,其收入的认定必须是连 续六个月以上的实际收入。分为两种:一是收入稳定的,遇到增资时,以增资后 的工资为准;二是收入不稳定的,取六个月的平均收入为实际收入。 4.2.2 家庭其他成员收入: 员工的配偶、 子女和其他成员, 无论是否有固定工作, 只要有收入的均应统计在内。其中,员工配偶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又无家庭拖累的,应鼓励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员工的子女年满 18 周岁以上,又 未在校就读,有就业条件的,要鼓励就业;难以就业的,应先申请低保。以上家 庭成员无正当理由不积极就业又不主动申请低保的, 均按当地低保线核定其收入。 4.2.3 按以上办法计算的家庭所有成员月收入之和 (含物质收入) ,即为家庭总收 入,除以家庭人口,即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宣传 第五条发放文件:内容包括活动意义、资金来源、组织形式、开展方式、活动方 式等。 第六条会议 6.1 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讲活动意义与评定方法与标准;并做活动启动仪 式。 6.2 组织车间主任及仓库主管级以上人员参加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6.3 车间主任、仓库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本部门会议,进一步宣贯公司困 难员工帮扶的政策实施细节,并要求员工互相监督,以保证评定结果的公正性。 第七条外部宣传:在公司相应地点挂横幅“**,行善永远在路上” 、 “互帮互爱, 快乐工作,人人向善” 、 “做好品质产品,做好品德**人” 。 第八条组织机构 成立困难员工帮扶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实施和方案的更改,如同一时间出现困 难员工较多而公司帮扶名额受限的情况下, 由帮扶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最终帮扶名 单。本方案解释权归困难员工帮扶领导小组。 四、困难员工调查和立档 第九条在全公司内部展开普遍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员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 示无异议后,初步确定困难员工对象。 第十条本着“严格标准,全面覆盖”的原则,做到“准确、规范、完整” 。对初 步确定的困难员工逐一进行核实,有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包括收入证明、 实际供养人口、 生活费支出情况, 家庭成员就业情况、 疾病诊断和治疗费用情况、 子女(必须是合法生育的子女)入学情况等。 第十一条将核实结果向员工公布, 按照困难员工分类标准备齐所有材料建立重困、 一般困难员工档案。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查,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各类立档的困难员工,每年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有新增的按程序随时建 档。脱困的及时撤档,并做好档案记录。 五、困难补助资金来源、方法和标准 第十三条资金来源:根据董事长提议,由**公司出资建立专项困难员工帮扶基金 账户,并每年 定期存入, 作为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他公司乐于助人的同事捐助等多种形式 筹措资金作为补充。困难 员工补助专项资金由财务统一管理。 并建立完善的补助资金管理制度。 接受公司、 党委、 工会的审查监督。 若有乐于助人的同事捐赠, 公司帮扶领导小组予以公布, 以弘扬慈善助人的美德。 第十四条补助办法和标准: 14.1 一般困难员工补助: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1000-2000 元。 14.2 重困员工补助: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2000-5000 元。 14.3 特殊致困员工补助: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3000-10000 元。 14.4 爱心助学金: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1000-2000 元。 14.5 补助办法: 每年 12 月上旬由困难员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交行 政办,行政办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