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车安装及其操作技巧规范标准
-* 绞车安装及操作标准 小绞车是指滚筒φ1.2m 以下(不含 1.2m)的内齿轮绞车。 一、滚筒装置 1、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底座无裂纹。 2、固定螺栓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3、滚筒上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经符合要求。 4、 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压绳板不少于2 付,钢丝绳固定在压绳板凹槽中,不准剁股 穿绳。 5、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无咬绳、爬绳现象。 6、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三圈。 7、钢丝绳无打环、硬伤、扭结、弯折和乱绳。 8、钢丝绳无严重锈蚀、直径减小量<10%,断丝不超限(1 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 面积之比<10%) 9、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应相同,并连结牢固。保险绳长度以满足挂车数为准。 10、护绳板完整齐全,无变形,固定牢固。 1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巷道内和 30 度以下的倾斜井巷中运输物料使用。倾斜 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 1000 倍。 12、回柱绞车卷筒端挡绳轮缘应高出最外层钢丝绳直径的 2.5 倍。 13、回柱绞车外观质量要求: 各零部件表面的毛刺、锐边应铲平、磨光,铁屑、锈迹、 焊渣、 氧化皮及油污应清理干净。 二、闸和闸轮 1、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 2、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闸把等齐全完整,无弯曲、变形;开 口销不得用其它代替。 3、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 4mm,铆接可靠不松动,铆钉不得磨闸轮。 4、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 2mm,闸轮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 5、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 30°~40°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 三、绞车钩头制作 1、调度绞车钩头制作(绳卡连接法) -* (1)钢丝绳夹的布置 钢丝绳夹正确布置方法应按图所示把绳卡压板压在钢丝绳长头一边,U 形螺栓扣在钢丝 绳子的尾段上,钢丝绳夹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套环(绳皮)曲率半径大于 6 倍钢丝绳 直径。离套环最近处的绳卡夹应尽可能地靠近套环。 护绳 主绳 (2)钢丝绳夹的数量 钩头采用钢丝绳卡子固定时数量不少于 4 道,每道间距为 100~150mm;钢丝绳卡不得在 钢丝绳上交替布置,卡子螺母位于主绳同侧。 (3)钢丝绳夹固定处的强度 绳夹将钢丝绳压扁 1/3 左右。 2、回柱绞车钩头制作 综采工作面回收安装使用回柱绞车时,可在调车绞车钩头制作基础上加套链环一个。 四、保险绳制作 保险绳钩头制作同主绳一致,保险绳长度为允许挂车总长度加 1.5m(即:护绳长= L4 车+L3 环+H 车×2+1.5) ,取 9m。 五、安装 1、调度(回柱)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 ,顶板支护必须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瞭望,无杂乱 异物。 2、调度(回柱)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调度(回柱)绞车管理牌板 (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 -* 3、采区和大巷所用 11.4kW 绞车使用混凝土或锚杆稳固,使用期在六个月以下的 11.4kW 绞 车,可使用四压两戗固定;25kw(含 25kw)以上调度绞车和回柱绞车安装一律采用混凝土基 础固定(附图 1 至附图 6) 。 4、采区和工作面使用的 25kw 以下小绞车必须使用混凝土或锚杆稳固。 5、采用 C20 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时,混凝土应打在巷道底板上,严禁打在浮煤矸上,而且 其深度不得小于 1m,平面长度每侧距机座固定螺栓不得小于 0.3m。 (混凝土浇筑绞车基础时, 以实际使用绞车安装为准。 )(配 1m³的 C20 混凝土需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340kg, 中砂 646kg, 石子 1256kg,水 177kg)其中石子粒径魏 5-40mm。 6、 使用锚杆固定绞车时, 杆体直径为 20mm, CK2360 树脂药卷 2 卷。 地基螺栓应戴双帽紧固, 帽杆的锚固深度,不得小于 1.5m。在特殊情况如工作面安装与回收或坡度较大时,应加“四 压两戗”稳固绞车。 JD-1 绞车固定如下图所示: 平面图 固定绞车锚杆孔 m 30 m 绞车底座与槽钢连接孔 剖面图 10#槽钢 10#槽钢 1 0 0 2 2 5m 30 m 3 2 0 9 7 0 备注:绞车底座与槽钢连接孔距离以实际孔距为准。 -* JD-1.6 绞车固定如下图所示: 平面图 固定绞车锚杆孔 30mm 34mm 绞车底座与槽钢连接孔 10#槽钢 10#槽钢 5 0 备注:绞车底座与槽钢连接孔距离以实际孔距为准。 7、采用四压两戗(四根压柱和两根戗柱)固定临时绞车,均应在锚杆固定绞车的基础上进 行,根据现场实际状况,两根压柱应打在绞车后部两侧,四根压柱时应打在前后部各两根, 且垂直于顶板。戗柱应打在绞车前部两侧,并倾斜底板75°~80°,各柱下部均要支在绞车 底座上,柱顶要有不小于 100mm 深度的柱窝(假顶除外) ,压柱戗柱规格应采用φ180mm 及以 上的优质木材,同时要打紧背牢,绞车的压柱戗柱距轨道外沿不得小于0.5m,小绞车的垫木 采用优质松木。 8、大巷内使用回柱绞车,须采用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基础尺寸以现场实际使用为准) ;工作 面顺槽、安装、回收使用时,应采用地锚加四压两戗固定绞车。具体安装要求同上所述,在 此不在赘述。 9、调度(回柱)绞车外缘至支护或砌碹之间最突出部分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0.4 米,至轨道 外缘最小距离不小于 0.5 米。 10、调度、回柱绞车安装位置、方向应合理,有足够的操作空间,视线好,已固定的绞车如 岀绳方向不正,必须安设拔绳轮。 11、基座螺丝紧固,安装平稳牢固。 1 9 0 1 3 0 0 8 1 5 -* 六、电器 1、调度、回柱绞车 (1)调度、回柱绞车控制开关,操作按钮、电机、电铃等无失爆,符合《防爆五十条》要求 (2)五小电器上牌上板,安装牢固整齐、布置合理 (3)信号装置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2、 回柱绞车在额定负荷下运行时, 减速器润滑油温升不得大于 60℃, 最高油温不得大于 80℃。 七、运输 1、调度(回柱)绞车司机、信号工、维护工、挂钩工必须经过正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 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和无证上岗。 2、运送“四超车”即超长 4m、超宽 1.1m、超高 1.2m、单车重量超过 5t 的车辆必须单个运 行,并安排专人监护,单车重超过 6t 的车辆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八、车辆连接方式: 1、 连接车辆前要认真检查车辆装置和完好情况,如发现挂环、链环等磨损严重、断裂、开 焊及矿车,物料车车轮不转,车架变形严重等不完好的车辆,一律严禁使用。 2、1 吨矿车、架子车、平板车等普通车辆采用插销与三链环连接;超重车(支架车)采用 T40 锚链和 U 型环进行连接;超长车采用自制 6m 连接杆。 八、调度、回柱绞车缠绳量规定 绞车类型型号 JD-1 调度绞车 JD-1.6 JD-3 JH-8 回柱绞车 JHMB-14 JH-20 JH-30 16 18 16 18 18 18 25kw 45kw 11kw 22kw 22kw 45kw ≤400 ≤400 ≤100 ≤150 ≤170 ≤220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