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及承包范围
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及承包范围 一、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和公共、 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 线路、管道的安装,35 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 制作、安装。 二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 1500 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 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 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 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三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 800 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 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 装。 注:工程内容包括锅炉、通风空调、制冷、电气、仪表、电机、 压缩机机组和广播电影、电视播控等设备。 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的 1000 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 120 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 与拆卸。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 800 千 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60 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 拆卸。 三、电梯安装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电梯的安装及维修工程。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速度 为 2.5 米/秒及以下电梯的安装及维修工程。 四、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冶炼机电设备的安装工程。[1]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 冶炼机电设备的安装工程: (1)年产 25 万吨及以下炼钢、连铸、轧钢工程; (2)年产 50 万吨及以下炼铁工程,90 平方米及以下烧结工程; (3)年产 40 万吨及以下炼焦工程; (4)小时制氧 6000 立方米及以下制氧工程; (5)年产 30 万吨及以下氧化铝工程,10 万吨及以下铜、铝、 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3 万吨及以下的有色金属加 工工程; (6)日产 2000 吨及以下水泥工程; (7)日产 2000 吨及以下水泥预热系统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和同等 规模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工程; (8)日熔量 400 吨及以下浮法玻璃工程。 五、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 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 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各种 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 、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 站及辅助生产设施; 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 总承包。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单机 容量 20 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 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 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单机 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 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 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注: 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 核电站、 风力电站、 太阳能电站工程, 送变电工程。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六、送变电工程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变 电站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的 220KV 及以下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 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的 110KV 及以下送电线路 (含电缆工程) 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 工。 七、炉窑工程 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炉窑工程的施工。[1] 二级企业:可承担下列炉窑砌筑工程的施工: (1)年产 40 万吨及以下炼铁高炉系统砌筑工程; (2)年产 30 万吨及以下焦炉砌筑工程; (3)90 吨及以下电炉、转炉或 600 吨及以下混铁炉砌筑工程; (4)年产 30 万吨及以下钢材轧钢加热炉砌筑工程; (5)年产 2 万吨及以下有色金属冶炼或 32 室及以下碳素焙烧炉 砌筑工程; (6)年产 70 万吨及以下水泥回转窑、预热器或 400 吨/日及以 下玻璃窑砌筑工程; (7)单位工程砌筑或浇注各种耐火材料实物量 800 吨及以下的 其他炉窑砌筑工程。 八、管道工程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管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1] 二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6 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 250 毫米 及以下其他各类管道工程;80 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 2 万立方 米及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4 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 150 毫米 及以下其他管道工程;50 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 1 万立方米及 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注:1、管道工程内容包括: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燃气、 热力、矿浆、灰浆、输水、供水、排水等各类介质的钢管道、铸铁管 道、玻璃钢管道、混凝土管道等的制作与安装,以及与其配套的站场 工程。 2、管道机械设备主要指吊管机、弯管机、内对口器、水平钻孔 机、高、中压试压设备;1.2 米以上混凝土管道机械施工设备主要指 16 吨以上自行式起重机、挖掘机。 特种作业人员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23 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2 年 12 月 28 日安监管人字【2002】124 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 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文件第二条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 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 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因为特种作业有着不同的危险因素, 容易损害操作人员的安全和 健康,因此对特种作业需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措施、 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安全卫生规程规定:从事特种 作业的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 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 培训,经过有关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或者驾驶执照后, 才 准予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 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 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国家安全监督管 理局负责组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